时间:2010-02-28 14:58:32 作者:荣小龙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那乡村,那乡情
已定居县城十多年了,最忘不了的还是那熟悉的乡村,那质朴的乡情。
我是九八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我们县城的,也就是从那一年开始,我从一个乡下娃变成了让乡亲们羡慕且又敬仰的城里人。不是我对乡亲们不恭敬,从他们看我的眼神及他们对我的态度,我能感受到这份敬仰。但这的确出乎我的意愿,敬仰必然生出些许隔阂与陌生;我想这也出乎乡亲们的意愿,谁让我土鸡变成了金凤凰,与他们脱了群呢!几千年根深蒂固的世俗让他们骨子里有一种高贵贫贱之分!
其实他们并没有任何恶意及疏远我的意思,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前天,我又一次回到了我的故乡,虽然破旧但我却会时常梦到的地方。
我的老家虽没有鲁迅笔下的故乡那么荒凉,但每次回乡下看望家中的父母,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反差仍会使我的心头油然生出些许感慨。我的故乡也是一个偏僻得通不了汽车的小村庄。
那是二00九年的农历十一月初五,正好是个星期天。七岁的儿子说想奶奶了,听到这话,我的心头便有些发热。工作一忙就把父母忘在一边了,我不禁自责。
小时候,家里比较穷。父母为了供应我们姊妹五人上学,几乎变卖了家里一切能卖的东西。如今只有小妹还在读大学,而我们兄妹四人均已为人父母,但却又都离开了自己的父母,甚至于一年半载都没能回去看望二位老人,我有一种犯罪的感觉。
是的,如果孝道上升为法律,不孝理应被定性为犯罪。所谓的理由只是为你的犯罪找个借口罢了!
想到这儿,我不禁落泪了。
我把儿子揽在怀中,亲了亲他的额头,我说咱们回家。
时值中午,我们坐了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在离家最近的路口下了车。说最近,其实也还有四里多地。我牵着儿子的小手沿着乡间小道一路前行。
因为正值寒冬,天地间没有一点儿生气。触景生情,我不禁又想起了鲁迅笔下的故乡。
哎,乡村城市化,这个美好的梦想什么时候能够实现呢?
走过了两个村庄,远远的,我就望见了那个我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地方,那个留下我许多童年欢笑与少年梦想的地方。此时,我脚下走过的土地就是我小时候我家的责任田,我家在这里种过菜园。父母在田里种菜,我就在田边修“水渠”。等到西瓜成熟的季节,我还领着小朋友们在这里摘西瓜吃,当然,他们都得听我的,谁敢对我不顺从,我就不让他吃西瓜。我们还一起在豆角架下捉迷藏,在西瓜地里逮野兔,在床上仰望天空的浮云……
如今,儿时的伙伴早已失去了联系,各自飘零在灯红酒绿的他乡打拼着自己的前程,这一切都显得那么熟悉而又陌生。
我家就在村子最东头,母亲已经站在村口等我们了。儿子也看见了奶奶,就象我小时候放学归来看见我的母亲一样飞快地跑了过去。母亲试着想抱起她的小孙子,但显然有些吃力。我说快放下,这小家伙太重了。母亲笑得合不拢嘴。此时早有乡亲们围了过来,他们热情的给我打招呼,礼节性的夸赞我儿子。赵婶说这小家伙长得多排场,李大娘说这小家伙聪明的很,我大伯说这小家伙给他爹一样,有福……我就一个劲地陪笑,我知道这是乡亲们的礼节,是乡下人对城里人一种礼貌性的客套。这是我每次回老家都会受到的礼遇。
其实,如果没在乡下生活过,这很容易引起城里人的误解。
他们绝非要巴结你,这是乡下人特有的热情,哪怕是一个陌生人来了,他们都会礼节性地寒暄一番;他们也绝非是奉承你,因为奉承含有太多的功利色彩,他们心底坦荡,思想里不带有任何杂念。
走进村子,我才发现村里零落地矗立着几座小楼。母亲说这几年大家出去打工挣了钱,有好几家都新盖了楼房,还有的装上了什么太阳能,农村的生活比以前好多了。我的心里便一阵激动,是呀,几千年来吃尽了苦头的农民们也该享受享受了。
我们回到家里,乡亲们也都陆续跟了过来,我俨然就是一个来这里走亲戚的客人。赵婶还特地拿来了他儿子托人从南方捎带回来的龙眼让我们吃,我也拿出我从超市买来的各种休闲食品让大家品尝。整个下午,我家的小屋不时飘出咯咯的笑声……
因为儿子周一还要上学,直到日薄西山,我才不得不与乡亲们告别。
临行,我一个同辈的大哥非要骑三轮车送我们,说你带着孩子走那么远,天那么冷再把小孩给冻着了。我根本无法回绝,因为说话间,他已回家骑车去了。
……
看着渐行渐远的乡村,我不禁心生感慨:等我老了,我还会回到这里的。
荣小龙作于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