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14 11:29:04 作者:任达律师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范某、陈某与范某赠与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及其两位弟弟三人签订赠与合同,协议将原告名下房屋赠与该三人,房屋归被告所有,由被告对其两位弟弟各给与一万四的折价款。合同约定被告及其弟弟要负责原告生活费及医药费。合同签订后,原告及被告的两位弟弟都如实地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但被告不仅不履行合同义务反而虐待原告。后原告找到我,我向法院起诉主张撤销赠与合同,得到了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