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治国律师文集-第57页

(512篇文章)
·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辞而别的法律性质认定

——重庆一中院判决上嘉公司诉陈敏劳动争议案 裁判要旨 劳动者不辞而别,应推定其单方解除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且属于违法解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 陈敏于20... 查看全文>>

·保险休假——试用期与见习期、学徒期的区别

“试用期”是一个法律概念,在员工关系管理中,试用期具有实质性的意义。试用期内的特别规则,包括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即可离职,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合同、工资可以低于正式工资等。 “学徒期”和“见习期”... 查看全文>>

·保险休假——天津市实施《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 查看全文>>

·保险休假——关于病假工资支付问题的复函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津劳法[1999]39号 关于病假工资支付问题的复函   天津丰津汽车传动部件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工资支付的请示函收悉,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 查看全文>>

·保险休假——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

劳社部发[20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 查看全文>>

·保险休假——关于职工加班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劳社局发〔2008〕50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局),各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 查看全文>>

·保险休假——2011年天津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

天津市今年坚持保基本,稳步提高保障水平。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2011年本市将适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今年着力提高八项待遇。 一是提高138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0元,达到1700元; 二是...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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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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