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4-28 17:04:29 作者:高敏强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案情:
廖女士是佛山市南庄镇的村民,婚前一直享有该村的股份分红,廖女士结婚后,该村突然宣布,“外嫁女”一律要迁出本村,不得再享有股份分红,不得享受本村村民待遇,并以廖女士是外嫁女为由,取消了廖女士的股份分红、征地补偿等村民待遇
律师分析:
廖女士向本律师反应了上述情况,本律师经过分析,查阅了《妇女权益保护法》、《广东省实施办法》、《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了廖女士作了全面分析:
第一、廖女士结婚后户口一直没有迁出该村,并且一直都履行村民义务。
第二、廖女士婚前一直享有股份分红。
第三、廖女士也没有违犯计划生育。
本律师建议廖女士通过法律途经解决。
最终,佛山市南庄镇政府责令该村确认廖女士的村民资格,确认廖女士享有该村股份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