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律师顾问合同

时间:2010-08-23 17:26:12  作者:方鹏  文章分类:常用合同

私人律师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日常工作与家庭生活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私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全年私人法律顾问。

二、私人法律顾问应每月至少与甲方联系一次。

三、私人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     私人法律咨询,就甲方家庭生活、私人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     应甲方要求审查、协助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     应甲方要求依照法律规定帮助甲方解决私人纠纷。

4.     指导或代理甲方参私人商务谈判、签约;

5.     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乙方按本所规定的最低标准收费;

6.     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法律服务。

四、私人法律顾问提供服务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6:00。

五、紧急情况甲方可随时与私人法律顾问联系,不受第四条时间限制。

六、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时间2009年7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计算合同期限。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

身份证号码:           指派律师: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执业机构:安徽慧民律师所
 所在地:安徽 合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银行保险 私人律师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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