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23 17:26:12 作者:方鹏 文章分类:常用合同
私人律师顾问合同
甲方: 乙方: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日常工作与家庭生活需要,聘请乙方担任私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____担任甲方全年私人法律顾问。
二、私人法律顾问应每月至少与甲方联系一次。
三、私人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
1. 私人法律咨询,就甲方家庭生活、私人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 应甲方要求审查、协助修改法律事务文书;
3. 应甲方要求依照法律规定帮助甲方解决私人纠纷。
4. 指导或代理甲方参私人商务谈判、签约;
5. 代理甲方参与调解、仲裁和诉讼活动;乙方按本所规定的最低标准收费;
6. 甲乙双方协商的其他法律服务。
四、私人法律顾问提供服务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6:00。
五、紧急情况甲方可随时与私人法律顾问联系,不受第四条时间限制。
六、顾问费为每年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时间2009年7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计算合同期限。合同期满,甲方需继续聘请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合同。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安徽慧民律师事务所
身份证号码: 指派律师: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