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组织领导传销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时间:2012-02-07 12:09:51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是指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行为。
【刑法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仅对组织者、领导者进行处罚,对参加者不予刑事处罚。
根据这一条文,“组织领导传销罪”构成的要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关于加入资格。
传销对加入的人员设置条件。
一是缴纳费用。比如广西等地的所谓资本运作,是根本没有任何产品,只要缴纳一定数量的费用就可以参与他们的所谓资本运作。
二是购买产品或服务。传销人员取得传销资格就必须购买他们的产品或所谓的服务。
第二,关于计酬依据。
传销是以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这个法律规定很重要。如果按照《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定义,直销企业即使是销售产品,只要发现有多层次销售,就是涉嫌传销。而刑法只把以发展人员的数量进行计酬或返利作为传销,这就给执法人员有了更清晰的法律依据。简单地说,直销是销“产品”,传销是销“人头”,直销企业只要按销售产品进行计酬就不会涉嫌传销,如果通过销“人头”计算报酬,这就是涉嫌传销。
第三,关于“层级”。
多层次直销是世界是众多国家直销的主流模式,但我国的《直销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只允许单层次直销。刑法中所说的传销按层级计酬的“层级”,其实不是直销模式的多层次,而是一种金字塔式的“层级”。金字塔式的“层级”,里面充满了引诱、胁迫与欺诈,这就是政府要严厉打击的传销。而直销的多层次,它是一种销售产品的组织结构,与金字塔式的“层级”是根本不同的两码事。现在如果直销企业搞多层次销售,只要按销售产品的业绩计酬,最多就是“违规”而不是“违法”。
解读“组织领导传销罪”的构成要件,旨在区分直销与传销的“质”的不同。中国在全球金融危机下需要扩大内需,解决就业难的问题,直销企业在这方面大有作为。直销企业在具体运作中,只要与刑法中“组织领导传销罪”构成要件“不搭界”,就应该大胆地去发展自己的直销业务。真正的传销受到严厉打击,中国的直销市场才能净化,直销企业才能在金融危机中抓住历史性机遇,进而得到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