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规定出租房屋给传销者 最高罚款50万

时间:2012-02-07 12:11:20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广西南宁规定出租房屋给传销者 最高罚款50万

2011-09-16 06:43:00     作者: 莫小松    来源: 法制日报  我要评论

执业机构: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南宁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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