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房产过户要什么材料?办什么手续?

时间:2010-09-01 21:47:27  作者:蒋万君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最近代理的一桩离婚案,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本来感情很好的一对,时间也挺长的一对,条件也挺好的一对,却“不得不”面临分手的境地......尽管他们不上网看不到,而我仍然打心里祝福他们幸福!

 

鉴于此,也针对很多人咨询协议离婚及离婚后房产过户要什么材料?办什么手续?我特结合实际解答如下:

 

离婚及房产过户程序

一、离婚程序:

(1)夫妻双方提交以下材料:

1、离婚协议书(律师根据情况具体起草及填写);

2、双方身份证;

3、双方户口簿(上面婚姻状况为已婚,未婚的要去派出所更改);

4、双方结婚证;

5、相片(各2张2寸红底光面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规格:长3.5*宽4.5cm),一般可在婚姻登记机关照。

(2)办理离婚时间:每周一至四及周五上午。

(3)办理程序:

1、验证;2、讲明离婚条件;3、询问意愿;4、签署离婚协议书及声明书;5、宣读;6、发证。

(4)收费及时限:

工本费9元/对;当日办结。

 

二、房产过户:

(1)先去南宁市财政局(东葛路,当日得)、地方税务局(7个工作日得)做免税证明:

提交材料:1房产证、2契税完税发票、3离婚证、4离婚协议(登记机关盖章)、5身份证、(6户口簿),各复印一份;

(2)再去南宁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

提交材料:1免税证明、2房产证、3契税完税发票、4离婚证、5离婚协议、6身份证、7户口簿;

(3)变更登记费用及领证时间:费用为80元,15个工作日后领房产证。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自愿)和判决离婚(法院)。协议离婚不成,只能起诉到法院,审理后判决离婚。

但是,佛曰:“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离婚,也要三思而后行!

                          ——千君万马


执业机构: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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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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