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22 10:17:37 作者:卜伟松律师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海南毒菜事件愈演愈烈,由“毒豇豆事件”,到深圳大型超市拒售“海南毒菜”,大有谈“海南蔬菜”就变色的趋势。吃有机蔬菜就可以放心了吗?未必,多位有机蔬菜企业老板透露,有机蔬菜行业打化学农药是行业潜规则(根据国际标准有机蔬菜不能使用任何农药、化肥、生 长调节剂等化学物质)。珠海中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审理云南好宝箐有机农场诉吉之岛珠海某分公司一案,审理查明,自2007年起,吉之岛向消费者销售的有机蔬菜都是普通蔬菜贴上的好宝有机商标。
中国的食品监管怎么了,《食品安全法》的出台却为何堵不住一宗又一宗的食品安全事件?更可怕的是曾经引起全民公愤的三鹿奶粉案,上至监管部门下至全国老百姓,十几亿双眼睛盯着,仍然让含有超标三聚氰胺的问题奶粉流入市场。3月初上海熊猫乳品案三负责人被判刑,但是关于食品安全我们就放心了吗?
广东通远律师事务所卜伟松点评:
1、政府公信力的缺失,执法没权威,导致监督的力量不够。
群众的眼晴是雪亮的,如果有他们的大力监督,问题食品就如同过街老鼠。但是中国的老百姓对问题食品并无足够的举报动机,一是得罪人,二是得不到好处,三是不相信国家会严肃执法,告了也白告,更害怕官商勾结,对自已打击报复。
2、食品的性质决定了它的质量和安全问题都是一种事后救济和事后监督。
食品是日常用品,而且是大量使用的、快速流通、散装化的,对其质量和安全的检测、监控很难做到家。如所谓毒菜,你事前检测得了那么多吗。只能抽检。那只是管中窥豹。即使发现问题也很难追根溯源。因为食品的交易很大部分是在街边进行的,有些是转了几手买卖的,吃死了都不知找谁。只有大型超市等固定营业网点比较好查找源头。
3、对食品安全的犯罪的惩治力度不够
要是事后惩罚的力度够,对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是有很大的遏制作用的。外国企业如果有生产、制造瘦肉精、三聚氰胺有毒有害食品的,都是面临最严厉的处罚。破产的多。因为它的钱不够赔。是惩罚性赔偿,不管你多有钱,法官想判你出多少就得出多少。而中国的是补偿性赔偿,可以用公式算出来,人命就值那么一丁点钱。人命和钱在中国是可以划等号的。而且精神赔偿也要死了残了才可以算。搞刑附民诉讼精神赔偿还没有。。。。。。奶粉吃死了吃坏了那么多幼儿,中国只破产了三鹿一家,而且官方也说得很明白,这种索赔法院不应受理。最恶心的是看到YL、ML在三鹿事件后的虚伪至极的五十步笑百步的广告。对人刑事的处罚,中国有死刑,象是严厉些。但是都是要吃死了一批人才会判。也没多大威慑力。
4、政出多门,谁都有权管,谁都不想管。执法机构没执法动力。
从食品安全法可以看出来,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都有权管食品安全问题,这个没什么油水、得罪人不要命、苦累脏的事,谁想去管。而且行政执法与刑事检控在中国这些本来就是脱节的。很多刑事案件就是在行政执法中消化了的。腐败当然是一大原因,法制上的不科学、不完善也是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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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伟松律师,广东通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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