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8-25 21:32:14 作者:卜伟松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深圳青年潘X给苹果播放器加装外皮(含电池等配件)并对软件进行解码后,让iPod touch变成iPhone,在几百元的苹果播放器基础上,花多388元买个“皮”就可以拥有手机通话和短信收发的功能。而苹果手机则需要4000元才能买到。由于苹果品牌的卓著的知名度和众多的中国使用者对此产品热捧不已,网络上将此款产品炒得火热,但是由于法律上的一些问题,可能还是灰色地带,由此引发了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的热议。
联合早报记者事先找到我,但是我的网上留言的回复他们没有收到。
8月24日,在去南山公安分局粤海派出所的路上,接到了联合早报记者打来的咨询电话,我于是笼统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我认为仅仅是单独生产并销售这种苹果皮产品,是不构成侵权的。这款产品首先是一项产品发明,具备了新颖性、创造性、实质性的特点,前所未有。至于使用解码器破解苹果的软件,这种解码不是通常我们常见的,对软件进行的侵犯版权的破解,绕过有偿使用的关卡,而持续永久地直接免费使用,它的破解是为了增加使用功能,解决兼容性的问题,破解前,用户已付清了苹果播放器的钱。用户是在自己单独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破解,对苹果软件不会造成侵犯版权的危害。当然,iPod touch变成iPhone会令iPhone面临降价风潮。但是这是创意产生、科技创新带来的变化。而这种破解,作为苹果公司的大本营--美国,官方已修订了相关的法律,认定是合法的。而中美之间知识产权的问题,中国一向以美国马首是瞻,常以谅解备忘录的方式确定下来。
对于下面这位律师同行的观点,本人不敢苟同——知识产权律师姚克枫观点:“苹果皮”的正常使用需要先破解苹果公司iPodTouch的软件限制,而该限制是在符合我国行业标准的情况下设置的;擅自实行破解和利用并谋求实际利益,这就侵犯了苹果公司的知识产权。
我在我自己买的索尼收音机上安个视频让它变成电视机,难道也侵犯了索尼公司的知识产权?!
但是这种产品是有很大问题的,就是在于受制于人,因为它的核心部件之一是苹果播放器,如果苹果公司停产此类播放器,那么苹果皮就找不到宿主了。
至于入网许可证的问题,入网许可证是一个技术问题,而不是政策问题,只要在技术上达到要求的产品都可能会拿到入网许可证。
附:报道文章网址http://it.zaobao.com/pages9/commerce100825.shtml
中国青年让iPod touch变成iPhone “苹果皮”引发侵权争议
(2010-08-25)
一款中国民间研发、名为“苹果皮520”的产品,近期在中国悄然走红。它能使不具备通话功能的iPod touch瞬间转型,变成犹如iPhone一样具有基本的短信与通话功能。
对于这款存在侵权争议的产品,苹果公司(Apple)目前尚未有任何反应。不过,研发这一产品的负责人就表示,自己非常希望能得到苹果公司的认可,也曾考虑主动与苹果公司联系,但就苦于没有沟通的渠道。
用一年半时间研发
一部iPod touch的价格约1600元(人民币,下同,约330新元),而iPhone 3G的起价约为4000元,不过,如果把iPod touch套上一件价格约为500元的外壳,便可实现iPhone的通话与短信等功能,节省下大约1900元。
这件功能外壳名为“苹果皮520”,完全由民间研发。产品内置有通讯模块,还有SIM卡插槽、电池仓、天线与晶片电路板等相关的零件,相当于一个简易手机。当把iPod touch嵌入这个“苹果皮”内,便可用iPod touch的显示屏来操作,实现iPhone手机的通话与短信功能。
目前,这一产品还没有真正上市,但研发人预估,产品价格最终会在300元到500元之间。
今年22岁、软件专业毕业的潘泳,用一年半的时间研发出这“苹果皮”。让他始料未及的是,在产品研发出来后,引发了各界的关注,潘泳接到各种各样的联系请求,而在面对媒体接受采访的时候,他显得十分谨慎。
研发的初衷很简单——只是因为觉得“iPhone太贵”,而以自己的专业眼光来看,在软件方面可以实现利用iPod touch来改造,这名年轻人在毕业后没多久,便利用自己打工赚的8000元,与哥哥一起在深圳开始试验。
潘泳告诉本报,从元器件的属性开始摸索,前后大约经历了一年半的时间,中间也有过无数次的失败,而在今年1月份,他们终于初步完成了这一产品的设计。
今年22岁、软件专业毕业的潘泳,用一年半的时间研发出这“苹果皮”。(曾实摄)
与中国不少自主研发的电子产品一样,潘泳把自己设计出来的产品送到各大电子网站测评检验,以获取评测报告,“手机中国”网站便是其中之一。对于测评的结果,潘泳表示,对方很看好这一款产品,但同时也测评出一些问题,自己正就这些问题想方设法完善。
关于“苹果皮520”,尽管潘泳声称还处于完善产品、未进入实际营销的阶段,但他面临产品被仿造的困境。在淘宝网等购物网站,已有不少人在叫卖这一产品,产品上显示生产商为衍生科技公司,而这正是潘泳所注册的公司名。
“已经有人在仿造我们的产品出售,但到目前为止,我们一部都没有开始卖。”潘泳说。
软件专业的潘泳,坦言自己对营销非常陌生,对产品的市场开发工作仍没有明确的想法,不过,已有不少公司嗅到这一商机,主动与他联系商谈合作事宜。潘泳也表示,将“视对方的诚意”,尽快确定未来的发展走向。
涉嫌侵犯知识产权?
“苹果皮”现在仍有一些待解决的问题。在淘宝网的产品介绍上,就直言产品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发短信的文本字体小”、“不能在短信界面上呼叫来信人号码”等,而一些网站论坛上也指出产品不稳定、容易出现死机的现象。就此,潘泳表示,在产品正式上市之前,他将全力改善产品存在的问题。
然而,如果“苹果皮”大规模地生产与销售,对苹果公司来说,将会带来利益的伤害。
对于这一产品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苹果公司尚未对此有任何反应。但潘泳表示,自己非常希望能得到苹果公司的认可。他告诉本报,在完成这一产品的研发后,也曾想过主动与苹果公司联系,但就苦于没有任何沟通渠道。
潘泳并不是没有担心过侵权的问题。尽管在刚开始时,他只是单纯地认为这是自己研发的产品,没有模仿别人,并没有意识到有可能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但随着批量生产的考虑,这一问题不得不摆在他的面前。
“我们咨询过有关律师,但因为之前没有这个先例,律师也没有给我们很肯定的答复。”因为涉及到自己了解不多的知识产权,潘泳仍显得有些自信不足。
但广东通远律师事务所的卜伟松律师就认为,“苹果皮520”这一产品并未构成侵权,因为这属于独立的发明,是前所未有的产品,同时具备了独特性和新颖性。
他也表示,产品可以单独出售,不过,在使用商标时就必须小心,不可以与苹果公司的商标有类似,另外,也绝不可和苹果的产品一起出售,否则就会构成知识产权的伤害。
尽管产品的侵权与否仍存在争议,但“苹果皮”这一产品的生产筹备工作已经在如火如荼地进行。而潘泳本人也表示看好这一产品的未来,认为“应该可以有比较好的前景”。
《联合早报》
(编辑:梁嘉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