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22 23:03:33 作者:卜伟松律师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据邓X成陈述,邓X成是贵州省一个山区县的农家子弟,1993年6月20日出生,在2009年7月,被人以打工为名带到深圳,由于没有身份证,找不到工作。原来带邓X成过来的人没有管他了。饿了两天之后,邓X成见到别人抢夺财物,侥幸得逞,于是也想效仿,8月8日,于是就到龙岗区横岗的一个市场附近,抢了一个妇女的白鑫项链,价值2000多元。被抢妇女大声呼喊,附近保安把早就饿得毫无体力的邓X成捉获,当场缴回项链。于是公安对邓X成进行了刑事拘留,因是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为法律援助律师,出庭为邓X成辩护。
如上所述,这是个很不起眼的小刑案,案情是很简单,我会见邓X成,他也是这样说的,但我认为这小孩没敢说出实话,他的后面象是有一个犯罪集团,他不敢说,可能犯罪集团的人有言在先,不能让他把他们供出来,否则将招致报复。因为我的怀疑并非没有理由,同时不是作为同案受审的也有邓X成的几个贵州同乡,他们都是被人从贵州以各种骗、带的方式带到深圳来的,也是走投无路之下铤而走险,进行抢夺等犯罪活动。邓X成作为新手,毫无经验被捉了,背后的犯罪集团仍然安然无恙。但小孩不说实情,或者犯罪集团的人没让邓X成了解太多,我们也很难深究下去。但是对小孩的保护措施一定要做好。
考虑再三,我于是在会见时向邓X成要了家里的电话号码。他在作案时,年龄刚好是16岁过一个月,如果出生日期不是新历,是农历,那么有可能邓X成还不够16周岁,我于是先查了1993年的日历,但结果令我失望,即使按照是农历来算,邓X成也刚好满16周岁,但是关于年龄的问题,出生证是比较权威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都会有错的时候。我于是打电话问邓X成家里人,邓的妈妈接了电话,没想她很高兴,终于知道儿子的下落了,出门后的几个月里毫无音讯,没有任何人告诉邓的信息,生死不知…..可想而知心里也是有很大压力的。想出门找,作为文盲的农民家庭,大海捞针还难。我此时感到心里一阵的发凉,深圳的公检法究竟什么回事,连个电话都从来没有向犯罪嫌疑人家里打过,将一个刚满16岁的小孩捉起来了,问个电话或地址什么的,把这消息告诉人家亲属,就这么简单的事情,怎么都没有一个人去做过。是太忙了吗。我想是责任心的问题。我于是认真问他妈妈,问他出生的确切时间,确定了他的出生年月日没错,是2009年6月20日。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已满了16周岁,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将不予追究。
我同时向他妈妈说,邓X成有可能是被犯罪集团利用,作为犯罪工具使用的,等开庭判决后,刑罚生效确定执行了,我会告诉她释放的时间,并提前要她派人来接,让他尽快回家,不要被坏人再利用了。邓母也说是邓X成是被人骗走的,走之前也可能是与家里闹了下意见。也说了,绝不能让别人去接他。
我于是充分做好了开庭辩护的准备,穷尽方法想让他得个轻判。判决下来后,抢夺罪成立,判处拘役五个月,邓X成也已经被关押了四个月多10多天,也就是说,再有10多天,邓X成就会被释放,我于是迅速告诉邓母。一家人很高兴,她的几个亲戚几乎天天都有电话打来,问这事情。因为邓母是文盲,听了不敢相信,怕听错了什么的,叫她有些文化的亲戚打电话来问清详情。我叫她放心好了,释放之前我会将工作做到家,我会带他们来人去看守所,一起到那里接人事宜。
每一个案件都不是小案件,法律援助不能走过场,不能工式化、形式化。这就是我卜伟松律师要做的品牌,负责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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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岗卜伟松律师(广东通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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