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深圳之前的经历
时间:2008-09-12 16:40:51 作者:卜伟松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到深圳来也两年了,在2005年底,我就厌倦了在山区当法官,一来待遇低,只千把块。一个月扣下手机费、水电费、伙食费、摩托车的交通费还能剩下还有多少,小学生都算得出来,紧巴巴的过着苦日子。一旦搓麻输了,只能吃青菜粥过日子。新任院长上任后连年终必发的一万元年终奖这个项目也取消掉了。二来不重视你,正如顺口溜说的,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官场的事不用多说了,反腐败真是任重而道远。我是院里最拔尖的人了。但是他就不用你,把你派到最偏远的山区。你没几万元去送人,没个三年五载的,下不了山,上山容易下山难啊!三来不关心你,这些就不想多说了。可能他只关心你有没红包给他。
我在1994年进入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我原来学的是英语文秘。到法院后,非常珍惜这工作,提前半个小时上班,上班后擦桌椅,煮开水,为审判员倒开水。刚开始工作,是由原来的书记员将工作交接给我,我去到法庭档案柜看,乱得不得了,我用分类分层次的办法,使之有序化。然后人家还不放心让我单独记录,让我在老书记员身旁同时记,到时拿出来对比。我那时感到力不从心,法庭上当事人讲话讲得飞快,记着上句就忘了下句。但是这样的考验机会不多,没几天,全省搞治安综合治理运动,从各机关抽人去公安局帮手。我被抽去了城区派出所。混过了三个月就回法院了,我在派出所期间,每天拿出一本法条书来抄,在练写快字。回到法院,我一有案子就能记录了,同时也注意归纳总结当事人说的话,这样就可以少写很多字。业务就上手了。同时我就帮审判员写裁判文书,尽快提高自已的写作水平,审判员们也高兴,他们自已省了事,得个清闲。但我就能有更多机会学会审案。
在1997年,省法官协会组织全省法官写民事侵权的论文,尽管我不是法官,但在我们法院,由于我文笔出色,写论文的任务落到我身上(我当时经常写稿到报社,但开始一篇也登不出来,历经多次失败,心里很是灰暗,但是我决意还是要写下去!我持之以恒,在成功登出一则新闻稿后,以后我写的法院新闻稿源源不断被XX日报和南方网采用,甚至XX日报的编辑还打电话给我,向我约稿,向我说用传真能更快收到,说来好笑,我到现在都不怎么会传真机。稿费不断的寄来,法院给我写稿的奖励有一年接近了一千元!)我选了医疗事故这个专题,但是一宗医疗事故的案子我也没办过。我于是想到了调查研究的办法,去县卫生局的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问人。到了后,说明来意,对方说县里很久没出过医疗事故了,有死者家属闹,但闹不成。同时给了一本书我,是《医疗事故纠纷与处理》,我认真看,同时认真对民法和国务院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作了研究,还对比了外国的法律制度。发现这部法规真是恶法,居然白纸黑字写着因为医疗事故而死人的,医院不负担丧葬费!我还挑了当时制度上的很多毛病,就开始写了,反复修改了,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初选过关后,又送到省高院,省高院也选中了,最后定在深圳小梅沙的省法官培训中心举行研讨会,入围作者和市中级法院民庭庭长都要去,因为这次请了最高人民法院民庭的梁书文庭长来讲课。我到现场时,大家互派名片,只有我是书记员,年纪也最小,别人都是资深的法官。我心里真有些受宠若惊的感觉。我也上台去领了奖,两块先达情侣表,一支签字笔,一百元。我是生平第一次到海边,兴奋极了,并到小梅沙的海里游泳了。随后,我把论文寄到广东省人寿保险公司,建议该公司率先在全国推出医疗事故险这个新险种,这样可以降低事故风险,对医患双方和国家都是好事。而且可以为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我当时算了下,全国有医护人员五百万人,每人交二百元的话,一年都有十亿元进账。建议被该公司采纳,并给我发来感谢信,称他们将为此进行调研,早日推出,起到缓解医患矛盾的目的。98年广东省人寿保险公司最早在全国推出了这个险种,而且现在的医疗事故险的保险费用也就是二百元!随后全国各地的人保公司纷纷效仿,都在此后推出这项服务,全国医患紧张局势得到极大的缓解,现在死者家属抬(停)尸闹事的事件比以前少之又少了。 当时死一人的赔偿款上限就是二万元,换上谁是死者家属,都会不服!尽管我没有得到分文的报酬,但我认为做得很值,假若我们国家的法律人多向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我国的进步会更快些。因为传统观念制约着我们太多,想变革旧做法,通常要费很大的劲,用鲁迅的话说,搬动一张桌子中国人都会为此流血。
1999年我有一篇论文再次被省高院选中,这次调研课题是再审程序的合理性问题,我写了《再审中审查判断证据制度的若干构思》,提出审查判断证据,法官要在列举证据的基础上进行论述,在对外和对内的文书都要有反映,而且认为要形成一种证据递交的制度,收之有据,采信有规。我还设计了证据清单的格式,因为我所知三级法院审案收当事人证据从来不给清单给当事人,丢了的话,当事人倒霉的多。强调了掉证据的严重后果。我在台上宣读论文时,台下法官议论纷纷......我讲完后,下到座位,一个白头发的老法官找我谈话,他说我很轻,以后大有可为,他给我举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的例子,说曹在读大学之前,在武汉捡煤渣度日,但他上进,一直读到华东政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后来留校,然后做了院长,98金融危机时给过全体政治局常委讲课,由于讲得好,讲完后,江泽民握着他的手,说曹老师什么的,然后直调最高院当副院长。老法官对我说,只要你努力,你不一定要做他那么大的官,但是你可以达到他的那种学识程度。我很受感动,老法官最后介绍他自已,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姓戴。鼓励的话我将会铭刻在心。
1996年我进入国家法官学院(当时叫业大)学习了法律大专,后来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通过成人高考,进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本科班学习,为了减轻我们的经济压力,这个班设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那里开课。于是经常要到省高院去学习。2000年六月,取得本科文凭。2002年参加司法考试,差了一分,应当说,这是人生那么多考试中最痛心的一次考试,感觉被人勒死了。也是我太自负的结果,当时26岁认为拿下这场考试没问题只学了二个多月,那年考得特别早,是三月份考的,36万人考,只25000人过,通过率也只有7%。2003差5分,2004病了差32分,2005终于过了司考关。
年底,享年一百岁的外婆去世了,我没有见到她老人家最后一面我很伤心,工作那么久都很少去老人家身边,病重时认为会好,当时看护她的妈妈说外婆能下床走路了,我想到会好转,就没去看望,后悔至今。在外婆后事办完后的一天,我再次向父母亲说明了我的意向,要做律师,家里人这次终于同意了!我于是到处投简历,找律师事务所。我原想到东莞,但是没有所要我,直到深圳的一个律师要了我,办理辞职的前天,东莞市才有家律师事务所打电话来要我去面试,可能是和深圳更有缘分吧,我选择了深圳,经过律师对我的面试和笔试,再到公司去面试,终于定了下来,我同时为这个律师做助理并在公司里坐班从事法务专员工作。打两份工但只有一笔收入。我放下法官的架子,在公司很拼命,法务上的活不在话下,经常帮扭到脚的工人拖地,收拾垃圾,而且很早到公司,从来没有迟到过。公司前台对我说,以前的法务专员经常九点、十点才到象是做兼职的人。你在八点之前就到了。我在公司做,没事也在看书,工人说以前的法务经常上网闲聊,视频。这些其实老板两口子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我就有以下的奇遇:在公司做了二十天后,我的指导律师因为一审输了公司的一个官司,加上他以前做得不太好被公司老板炒掉了顾问了,但是要我留了下来,让我选择到别的律师事务所,他可以介绍我去新所,我选择了在公司做员工。老板两口子都很高兴。老板后来请了一个律师做法律顾问,是深圳市政府XX办的介绍到公司搞上市专项服务的,但是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和与我的对比,老板两口子对这个高级律师不满意,也决定炒了他。在2008聘我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此前我在这公司先后提出过两次辞职,老板娘都不同意,想方设法留住我,第一次给我加了薪,我同意留下来,第二次,因为挂所实习要时间,公司给不了,我又提出辞职,这次公司虽然同意了,但是公司高层向我说明,公司的法务还是叫我去处理。第二次辞职时我有一次因为一QQ群友做家教的向我咨询法律问题,我为了帮她省话费,叫她上网聊,给老板娘见到,误会我闲聊,而且没帮她做事,其实事情早已办妥,我不服她说我,当着总裁办公室很多员工在场,我狠狠地骂回头。不过后来老板娘叫来人事总监和我沟通。了解了情况,也说明不想我辞职的意向。他们也不打算招人了,招了也走得快,因为公司老板两口子太挑剔了,别人忍受不了。尽管是私人企业,但一个人的才华被人认可,那是会感天动地的,士为知已者死就是这么解的。所以,无论公司给我什么样的报酬,我都会为公司的法律事务尽心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