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03-03 20:01:24 作者:卜伟松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2007年9月25日下午, 一位老年妇女推开律师事务所的门进来, 要求找律师咨询。我接待了她,她自称姓康,其儿子叫唐X,以下是根据康X陈述整理的内容:2007年6月, 一脸稚气的唐X(男, 1990年9月10日出生, 四川省营山县人)来深圳打工, 到深圳市XXX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打工,上了一星期的班后, 7月4日在操作一台机器时不慎被机器切割掉中指、无名指的指头。被厂方送医院治疗,经院方紧急救治,断指接上了,但在住院期间,因厂方拒绝给付其他治疗费用,医院中断治疗,唐X不得不出院,在治疗期间厂方把唐X的工卡抢走,唐X想回厂宿舍住,与厂方协商工伤赔偿事宜,厂方为了不付这笔钱,竟然要赶他走,老板的弟弟邓X还将唐X打了一顿。
听了当事人的陈述,看了他们带来的证据材料,在场的律师无不义愤填膺,天底下还有这样的无良厂家!我马上向主任汇报了相关情况,主任决定由我所对小唐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由我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我马上写好报料材料,同时打电话到《深圳特区报》与报社编辑沟通,并马上将报料材料传真到了报社。在其后起草了办案提纲,将须要办理的事宜和程序写好。办好这些事情,已经天黑了。当事人还有别的事要急着赶路回去,要求我明天和他们一起参与和厂方的谈判。我爽快的答应了。
第二天,康X说可以不用上来了,她说对方在知道他们所做的这一切(找律师、报料到报社)以后,已经软了下来。正在谈判。并要求我给予谈判的指导意见。我于是告诉康X关于小唐的法律权利有什么,能得到多少的赔偿款,谈判、定协议要注意些什么。
几番电话来往,在那边最终厂方和小唐签订了工伤赔偿协议,并立即付清了全部赔偿款项。在电话中,当事人一再对我们的无私帮助表示感谢,我心里感到莫大的荣幸和宽慰。终于以自已的实际行动和才学谋略以微小的代价快速为当事人维权, 使其权益在极短的时间内得到维护, 不至于要走繁冗的司法程序,并能及时得到赔偿款继续其相关的断指再植的后续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