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还收费吗

时间:2008-03-12 14:58:21  作者:卜伟松  文章分类:维权指引

根据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执业机构:广东维群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韶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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