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抢劫致五人死亡案和顺开庭,我所派强大阵容参与辩护

时间:2010-10-23 17:59:14  作者:任建荣  文章分类:办理案例

【案情回放】2006年6月到12月14日之间,在山西省昔阳到河北邢台的路上,连续发生了40多起抢劫案件,直接导致5名受害人死亡,5人受重伤,被抢金额20多万元,该案件一直在山西、河北引起极大的轰动,给山西对外造成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经查证,作案人员20多人,均为昔阳县人,分属几个村庄,年龄均为80后。他们每次作案均是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携带砍刀、钢管。时间均选在半夜,地点选在山西通往河北公路的昔阳、和顺等地煤炭外运路上,具体多外路径偏僻,离最近村庄也有四五公里之处,抢劫的对象就是跑货车司乘人员,具体作案手段就是专门选择从河北来山西的空车,当选定目标以后,就迅速用五菱面的别住大货车,然后让司机停车,车停之后,携带钢管砍刀等直接打碎玻璃,胁迫车上人员下车,然后立即带到自己的面的上,留下1-2人在货车上找钱,其余人带着被控制人员驱车开往离现场四五公里的更僻静之处,用钢管对司乘人员狠力殴打,很多人员被打的爬不起来,直到他们说出藏钱之处,方才携抢到财物,手机离开。

从6月作案3、5起,到后来发展到几乎每天晚上作案,最终演变成死亡五人,重伤五人的重大惨剧。

其中有一起更令人发指,在作案人员发现司乘人员实在没有现金时,胁迫司乘人员之间相互对打。

该案的作案后大部分被抓获,并经过一审宣判,判处李江波、王江峰、王瑞鑫、赵冬冬、李世威等五人死刑,王晓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李成林无期徒刑,其余的作案人员被判处从三年到十五年有期徒刑不等。

一审宣判后,除王晓鹏以外,其余六人均上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二审审理,我所作为这七名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参与了整个开庭审理。

【开庭现场】2010年10月13日上午九点,在和顺县法院刑事大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我所人员悉数坐在辩护席上,其中依次为严建民主任、李海波(李江波辩护人)、杨雪飞、刘毅(王江峰辩护人)、仲昭山(王瑞鑫辩护人)、张硕(赵冬冬辩护人)、赵维祥、郝志达(王晓鹏辩护人)、任建荣(李成林辩护人)。开庭现场,我们见到了这七名穷凶极恶的抢劫杀人犯,同穿看守所囚服,戴着手铐脚镣,一字在庭下排开。

随着宣布开庭,首先由法官对一审认定的犯罪事实、判决进行了宣读,然后由被告等七人逐一对发表自己对法院认定的事实等的异议,然后为我们辩护人发表初步辩护意见。

接着法警开始将被告人逐一单独带上法庭接受法庭调查,在此期间,我所律师对被告人作案的组织领导、作案的次数、作案工具的购买、作案的分工、对受害人殴打情况、赃款的分配等进行详细核对,找到相关疑点,进行相应辩护。

开庭一直持续到中午12点多时,才进行了一半,接着和顺法院安排省高院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法警一起在法院大厅吃了个便饭。

半个小时候,继续开庭,被告人对自己所犯罪行基本供认,但具体犯罪情节等成为辩护人与检察员的争议焦点。

庭审一直持续到下午四点多,才宣告结束。

【精彩争锋】

在庭审中,我所辩护人能够迅速把握事实中的分歧点,并进行剖析,尤其李江波辩护人能够对李江波作案死亡3人,王江峰作案死亡5人,而将李江波排为首犯提出质疑,并对连续多次作案是按一起计算还是多起计算提出设问,任建荣主要针对李成林是未成年人,且几次命案中,李成林打击结束后,被害人在尚能站立表达意志的情况下遭其他人员打击后失血死亡,因此,应认定被害人死亡与李成林的打击没有因果关系。

【总结感言】

对于辩护律师讲,此类案件都是一种感性与理性的较量,是一种良知与职业立场的碰撞。

就本案而言,该几名抢劫犯罪的确穷凶极恶,死有余辜。看到他们的作案笔录都令人愤怒。但是从职业角度讲,就需要对办案机关的侦查事实和程序提出质疑,发现合理疑点,以求案件事实更精准,办案程序更合理,犯罪分子对处罚更心服。

因此,作为律师,要能够理性地处理自己的内心与外在的关系,不能因为主观情绪而放弃或者偏离职业本旨。

执业机构: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西 太原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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