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17 23:25:28 作者:许一一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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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1、标题:《宜兴八达工艺品合资争议仲裁案》
2、作者:许一一,江苏阳羡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主任)。
3、发表时间:2000年9月。
4、发表载体:《司法部首届全国律师业务案例“金獬奖”获奖作品选》,长春人民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印数10000册。
5、内容概要:
许一一律师根据自己代理转败为胜的国际仲裁案件撰写的本文章,对代理国际商事仲裁中,如何收集证据、使用证据,以及如何质证,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文章不仅注重了国际仲裁中的实体问题,还抓住了程序方面的关键问题。许一一律师作为合营企业中方的委托代理人,在仲裁开庭前做了大量的应诉准备和充分调查取证工作,如指导中方企业完善财务手续,申请商检部门对港方已到的投资设备进行评估鉴定,申请商检部门出具港方已进境而没有运抵合营企业的证明,要求镇江市财政局撤销某会计师事务所《调查报告》,委托验资机构对合营双方出资情况进行验资等,并形成应诉答辩材料和仲裁反申请材料。庭审中,熟练运用我国有关中外合资的法律规定,巧妙地运用证据,使仲裁庭采纳了中方的意见,案件转败为胜。
6、获奖情况:2000年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全国律师业务案例金獬奖二等奖。
7、获奖证书照片(见电子邮件)。如需论文作品,请告。
2009年12月18日
附:许一一,电话13901536611,办87927722,电子邮箱xyy6611@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