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20 09:15:27 文章分类:文书范本
申诉状由六部分组成:
一、名称。应写明"申诉状"三字。
二、申诉人个人基本情况。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如果是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押的,应写明现押处所。如果是被告人的辩护人、亲属或其他公民申诉的,应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同被告人的关系,并加写被告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如果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诉的,还应将对方当事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写明,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三、案由和不服原判决或裁定的情况。应当写清楚申诉人是何人,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的何字何号的判决或裁定。即应写明"申诉人 xxx因 xxx一案,不服 xxx人民法院(19xx)xx字第xx号刑(民)事判决(裁定)"。
四、请求的目的。申诉人应简明概括地把请求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明白地表示出来。不论是刑事还是民事案件,应明确提出要求撤销、变更原裁判或要求查处或再审,以纠正原裁判不当之处。
五、申诉的事实与理由。这部分是申诉状的重要部分,内容要做到:
(一) 摆清事实。应在申诉的事实上求全、求实、求准;
1.求全,是指所申诉的事实应是全面的,主要事实的情节要全,对原裁判有影响的次要事实也应列明,使受理的法院对案情的事实有全面的了解。如果原裁判不是依据全面事实裁判的,经过对照也可以帮助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机关和工作人员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2.求实,是指所申诉的事实确属客观实际,不作虚伪的陈述。原裁判所认定恰当之处,应承认其恰当而不应反驳,原裁判所认定的确实不当,应当用事实加以澄清。如果原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失实,经过对照,也容易比较出来。
3.求准,是指所申诉的事实,应在内容和文字上准确无误。如原裁判有不准确之处,也易对照,看出问题。这些都有利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以纠正不当与错误。
(二)列示证据。为了说明申诉事实的真实性,申诉人应将与请求目的相符的人证、物还、书证明确列示,具体说明。申诉人应当在申诉状中提供人证,即证明人或证人的证言,以使案情真相大白。同时应提供能说明申诉事实的物证或书证,以有利于正确地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和正确地认定案件性质。
(三)法律的适用情况。在申诉状中对法律的适用情况可作两方面说明:
1.原裁判如果所适用的法律不当,对案件性质、罪名认定有错误,量刑畸轻畸重,应在申诉状中阐明应正确适用的法律及其法律条、款、项。
2.如果原裁判严重违反诉讼程序,申诉人应在申诉状中陈明正确执行诉讼程序的作法和规定。
(四)理由充分。这有两个条件:
1.概括申诉的事实要准确精要,推理的前提要真实,不要用"套话"。
2.理由和结论(即请求目的)之间,要有内在的必然联系,不应是孤立的、脱节的。
总之,申诉状要根据申诉案情的实际情况,确定所写的重点。要依事据理,正确申诉;依事举证,反驳错误的裁判。但是任何个人都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服从人民法院的正确裁判,这是公民应履行的义务。无理缠讼,一再申诉,也是不对的。因缠讼而妨害社会治安和诉讼秩序的,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结尾。有四项内容:
(一)申诉状斯递交的单位。即写;"此致XXX人民法院。"
(二)申诉人的姓名,签名并盖章。
(三)具状时间(年、月、日)。
(四)如果是代书的,应写明"代书单位XX法律顾问处律师 X X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