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时间:2009-01-05 02:42:35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立案标准

 

一、贪污罪

1、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贪污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二、挪用公款罪

1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和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2、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三、受贿罪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情节较重的。

四、单位受贿罪

1、单位受贿罪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五、行贿罪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六、对单位行贿罪

1、个人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个人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单位行贿数额不满2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七、介绍贿赂罪

1、介绍个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介绍单位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介绍贿赂数额虽然不足上述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八、单位行贿罪

1、单位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行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九、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隐瞒境外存款罪

隐瞒境外存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罪

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二、私分罚没财物罪

私分罚没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十三、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 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3、直接经济损失、人员伤亡虽然不足规定的数额或者数量标准,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十四、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不征或者少征税款5万元以上的。

十五、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或者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致使国家税收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十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失职被骗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执业机构: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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