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及流程图

时间:2009-01-14 17:05:17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及流程图 原创文章   来自:李忠祥律师网     
执行
机关

项目

适用范围

时限
(日)

依据

批准
机关

检察
机关

拘留

一般情况

10

检规
83条

检察
机关

特殊情况

延长1-4

逮捕

已拘留的,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7

未被拘留的,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

一般情况

15

检规
109条

重大复杂

20

预审

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期限

二个月

检规
221条

 

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可以延长

一个月

上级
检院

在221条规定的期限满不能终结的下列案件: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延长
二个月

检规
222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222条规定的期限满不能终结的

再延长
二个月

检规
223条

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

重新计算

检规
228条

检察
机关

因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由最高检报批延期审理

无期限

检规
227条

全国人大常委

审查
起诉

对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

一个月

检规
272条

检察
机关

重大复杂的案件延长

15

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

重新计算

补侦

第一次补充侦查

一个月

检规
268条

审查
起诉

第一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

一般情况

一个月

延长期限

15

补侦

第二次补充侦查

一个月

审查
起诉

第二次补充侦查后移送检察院

一般情况

一个月

延长期限

15

延期
审理

建议延期审理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超过

一个月

检规
349条

人民
法院



注一:1、在拘留后的3日内,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1日至4日。 
   2、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的时间,可延长至30日。
注二:1、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捕人的家属或单位。
   2、应当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注三:1、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子,可以经上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
   2、有126条规定情形的经批准或决定(省级)可延长2个月。
   3、可能判处10年以上徒刑的,依126条仍不能终结的,经省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2个月。
   4、在侦查期间发现有新罪的,从法现之日起重新计算。
注四:1、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有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执业机构: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四川 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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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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