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2-25 16:54:42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耕田建私宅非法侵占国土 拒不履行义务被拘留
作者:肖明俊 肖嘉 发布时间:2010-10-28 10:27:54
湖南法院网讯 10月20号,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县西岩镇江南村村民张世柱实行了司法拘留。这是他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继续违规建房所付出的沉重代价。
2009年下半年,西岩镇江南村10组村民张世柱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在粮田上开始进行房屋宅基地基础工程,城步国土资源局在获知这一情况后,迅速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实施违法修建房屋的行为,但张世柱一直置之不理。2010年1月,该局向城步法院递交《强制停工申请书》,申请法院强制被申请人张世柱停止继续施工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1月25日,城步法院行政庭受理此案,并随即依法作出行政裁定,裁定被执行人张世柱立即停止占用耕地修建房屋的行为。但张世柱一直未停止房屋建设工程,直至2010年8月房屋建至第一层并被群众举报。8月4日,行政庭法官再次找到张世柱,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向其告知了相关法律后果,但张世柱置若罔闻,其房屋建设工程一直没有停止。10月20日上午,针对张世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情节,城步法院依法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