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东峰律师文集-第10页

(170篇文章)
·一起非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案

2004年3月23日,在仙居县横溪镇王门村十字路口被告沈君福驾驶的浙JF7090小型货车副驾驶室车门与原告王和平驾驶的浙JF2087二轮摩托车前轮碰撞,发生王和平身体受伤的非道路交通事故。仙居县交警大队作出仙仅交非肇责2... 查看全文>>

·子女应尽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

1963年间,原告张某前夫病故,遗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时年大儿子14岁、次子11岁、女儿9岁、三子4岁。同年,原告张某与原告应某再婚,应某到张某家落户生活,共同抚养上述子女。两原告再婚后,生有二个女儿,现均已成... 查看全文>>

·原告与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被告离婚应给被告经济帮助

2003年12月23日,原告方某与被告娄某在仙居县湫山乡人民政府登记结婚,婚后置办了彩电、席梦思床、衣橱等共同财产。2004年9月,原告背着被告将怀孕八个月的胎儿引产,并不告而别,离家出走,与被告分居生活。同年10... 查看全文>>

·被告否认交警队的责任认定 证据不足 不应采纳

2004年9月2日晨,原告吴荷莲之夫吴锡平驾驶二轮摩托车从田市驶往仙居城关去病危住院的岳父送钱,5时50分许,途经临石线41km+500km路段时,与被告鲍佳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吴锡平身受重伤,经医院抢救 无... 查看全文>>

·村民小组砍毁他人果树 法院判令赔偿损失

原告皤滩乡上街村木坑自然村村民王曰暖、叶荣祥、陈封更、叶荣钗在该村白岩山脚地块种有柑桔、杨梅等果树。被告汤坎头村第四组对该地块的权属问题,与木坑村存有争议,两村为此产生矛盾。2004年3月10日,木坑村一村... 查看全文>>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无偿乘坐人受伤,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003年10月28日傍晚,被告沈西华为赚取运费,驾驶其本人所有的浙J66066号拖拉机装运杉树,从埠头镇牛郎村运住埠头方向,原告戴美华及其他四个砍树工从牛郎村开始趁便无偿乘坐被告的拖拉机回家。原告等人坐在拖拉机的... 查看全文>>

·车主将车交无驾驶证者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应负相应赔偿责任

2003看12月21日,被告吴标(无驾驶证)驾驶被告杨福溪所有的无号牌本田嘉陵二轮摩托车从皤滩往湫山方向行驶,17时许,行经临石线68KM+100KM处,与同向在前方原告余深介所骑的人力三轮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受伤、三轮...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浙江应东峰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浙江 台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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