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06 19:06:41 作者:郭爱军 文章分类:工伤索赔
2011年新的工伤条例下什么情况属于工伤?什么情况下被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事情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一、有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或者是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5.患职业病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