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01 09:34:46 作者:张志胜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抚养费怎样支付,应付多少?
----律师侃离婚之二十七
(作者:张志胜,北京律师)
抚养费支付在离婚纠纷中往往成为一个“难啃的骨头”,原因有几个:支付的一方担心对方滥用;接受的一方还怕对方不按时支付;具体的支付数额也千差万别。
一、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1、按月支付:这是最为常见的抚养费支付方式。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双方一般约定(或法院判决)于每月特定日或之前支付抚养费。这种方式对接受的一方来说存在一个风险:总体支付时间过长,变输大。
2、按年支付:相对前一种方式,对双方来讲确实省事不少。可是,法院一般不会这么判决,除非当事人协商一致或支付一方自愿选择。
3、一次性支付:这种方式对接受一方来讲最为“安全”,但是,支付一方不一定愿意,而且,还需要其有足够的支付能力。
4、首付加分期支付:这种方式算是折中,支付一方先支付一部分,再按约定分期支付。优点明显,缺点不多。
二、抚养费的支付数额
1、协议数额:双方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抚养费的支付数额,而且,现实中,协议的可能性非常大,毕竟,孩子是双方的。
2、指导数额:就是人们常说的20%-30%,计算基数是支付一方的全部月收入;同时支付多个孩子抚养费时,总额不超过50%。
3、确定难点:如果协商不成,确定抚养费支付计算基数会成为难题,因为,支付一方的收入调查、证明比较苦难。
4、支付底线:不能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考虑当地实际消费水平及最低收入水平。即使支付方没有明确的收入,法院依然会判决一定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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