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正当防卫案

时间:2008-01-18 09:40:41  作者:张  文章分类:志胜说法

龚某,18岁,某日遭到混混追打,龚某顺手击倒其中一个混混后逃离;时隔30分钟,觉得“丢失面子”的混混20余人手持砍刀和钢筋棍再次追打龚某,龚某拿起小商贩摊上的水果刀捅死一人后逃离;当地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张律师代理后,改判无罪。
执业机构: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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