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的认定及刑罚适用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是指违反货币管理法律、法规,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行为。
司法实践中认定及处罚本罪,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本罪的对象限于假币,即伪造的货币,而且必须是行为人以外的其他人伪造的货币。
如果出售或者运输行为人自己伪造的假币,则构成伪造货币罪。
2客观上必须有出售、购买、运输假币,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出售假币,是指有偿转让假币;购买假币,是指以真币购买假币或者以其他物品换取假币;运输假币,是指用各种方法将假币从一地转移到另一地。须明确,运输假币必须是明知是假币而加以运输方能构成本罪。
行为人只要具有上述三种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本罪的数额较大,以出售、购买、运输的假币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为起点。
3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又有使用假币行为构成犯罪的,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但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只定购买假币罪。
4在内海、领海、界河、界湖收购、运输、贩卖假币或者直接向走私人购买假币的,不构成本罪,而应当定走私假币罪。同时,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定伪造货币罪。5犯本罪,总面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总面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总面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本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