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别忘了约定户口

时间:2012-05-16 10:15:33  作者:向鹏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协议离婚是最简便,最快捷的离婚方式,只要双方对财产分割、小孩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即可解除婚姻关系,但在离婚协议中,你是否注意到所涉房屋的户口问题?

       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夫妻双方往往会约定将房屋归一方所有,有时候会忽略了一方户口仍留在该套房屋之内;即便在协议里面约定在离婚后的一定时间之内将户口迁出,但如果对方离婚后迟迟不履行,对于另外一方维权通常有一定的难度。实践中法院一般不受理以要求迁出户口的案件,而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通常也不会应你的要求强制迁出。另如果对方户口拒不迁出,在对外转让该房产时可能会导致不便。为此,律师建议,在离婚协议中加上“如对方在约定时间内不将户口迁出,逾期一日让对方承担一定金额的补偿。通过支付补偿金来要求对方积极配合将户口迁出,以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律师注:鉴于目前在转让房屋时,如果因为一方的户口没有迁出对房价产生影响,在离婚协议中亦可以约定要求对方赔付其中差价部分。

执业机构:上海汇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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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保险理赔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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