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06 10:52:07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我在刚开始做律师的时候并没有自己的案源,也不知道从哪里去获得案源,但是我还是会有出庭的机会,那是因为会有老律师偶尔因种种原因接了案子不能出庭,而让我帮忙,于是我就有了锻炼的机会。我想可能很多新律师都有这样的经历,尤其是给主任律师或副主任律师做助理的新律师这样的机会会更多。其实这也是一种案源的途径。作为一个新律师在从业之初,与其费尽心思想案源还不如先抱着学习的态度办好老律师交给的案子。虽然给别人出庭只能得到很少的出庭费或者有些案子干脆就是义务帮忙,但只要肯用心还是会有很多收获的。关键是对待这些案件的态度。以我的经历来说,帮老律师出庭给我带来了很大的帮助。我在帮别人出庭时基本没有计较过报酬,并且总是尽心尽力的去办。一方面我获得了很多实践经验。二来我通过办这些案子熟悉了法院,认识了法官,认识了很多当事人。我后来发现这些老律师的当事人中也会有一部分成了我的今后案件的当事人。在帮别人开庭的这个阶段里,我认为最重要的是要迅速提高水平。当时和我处于同样情况的还有其他新律师,可是不久这些老律师就基本只找我而不找其他新律师办了。并且随着我出庭水平的提高,在我不提报酬的情况下,他们也会给我不断提高出庭费的标准。当然这样的出庭机会并不是常态,如果只是这样办下去,我的律师之路是不会走多远的。
跟同行搞好关系也使我获得了一些案源。有人说:“同行是冤家”但我却并不这样看,我无论是在执业之初还是现在,我和我所熟悉的绝大多数同行之间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有很多法律工作者也是我的朋友,很多律师很清高,看不起法律工作者,不愿和他们打交道,但我不这样,其实很多法律工作者也有很多可取之处,也许在业务知识上他们不如你,但那些能长期坚持下来的法律工作者也肯定有他们的生存之道。他们接不了刑案,有些就会转介绍给我,当然我也不会让人家白介绍的,毕竟都是吃法律饭的。即便是请个客也是一种答谢。律师同行也给我介绍过案子,有些是他们自己无法分身办理的案子,有时是将同一案件的其他当事人介绍给我。现在由于工作关系,我已暂时没有时间办理案件了,但我也将很多案件介绍给了我以前的同行。我想通过这种途径接到案子的基础是必须要有一定的出庭水平,还有就是要有个好人缘。
亲戚朋友的介绍肯定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案源途径。每个人都会有亲戚朋友,但对我们帮助的大小会有不同。对我来说,如何使用好这种途径获得案源我还是走了一些弯路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