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权属纠纷案辩护

时间:2014-11-12 10:39:36  作者:武国宝  文章分类:民事案件

由武律师代理了原审被告王某房屋权属纠纷案件:该案件可谓是一波多折。案件出现了上诉、再审、抗诉与指定再审等多次的诉讼程序。案件涉及有三份判决书及一份裁定书等。
原审被告王某被石某诉讼至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涉及房屋居住使用权案件。该案经一审,
由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委托人王某再次委托武律师将该案件上诉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案件的一审判决被二审的判决:撤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石某要求确认其对某处房屋享有居住使用权的诉讼请求。
   原审原告(二审的被上诉人)通过向高院提出再审请求,被高院裁定驳回。
   原审原告(二审的实上诉人)又通过向上海市高级检察院提出抗诉申请。上海市高级检察院向上海市高院提出抗诉。高院指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再审。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再审民事判决书。由武律师代理了王某的指令再审的案件的审理。最终法院认定: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无误,适用法律正确。据此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 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维持判决。 
该案件总算最终尘埃落定。
执业机构:上海市申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徐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保险理赔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经济仲裁 公司并购 公司清算 刑事自诉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武国宝律师 > 武国宝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