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1-06 13:18:54 文章分类:设立变更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 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股东会决议。其主要内容:决定公司增资额、具体的增资者、增资方式、增资的股权额;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修改公司章程的意见;其他有变动的事项等。
3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4 、新股东(新加入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 、增资部分的验资报告。
6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7 、办理变更登记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资格和身份证明。
8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 、其他应提交的文件:视新股东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相应的资料(同“设立登记”);不同比例增资,并涉及不同所有制股东的,应经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并按评估的股权价值增资;新老股东签订的股权调整协议和新的股东会决议。参股协议书主要内容:公司原股本结构,协议各股东的增资额、增资方式、增资价格、增资比例,增资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认购新股,应当分别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发行新股方式或者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新股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应当载明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