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普公司赔偿股东1亿美元 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时间:2015-06-10 16:41:23    文章分类:股东股权

惠普公司赔偿股东1亿美元

据路透社报道,惠普表示同意向股东支付1亿美元,用来和解投资者的诉讼,弥补股东们因惠普收购英国软件公司Autonomy导致巨额损失。

惠普公司在2011年以11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英国软件公司Autonomy,但一年之后这笔交易进行了88亿美元的资产减记。于是在2012年,荷兰养老金管理公司PGGM代表所有受损失的投资者对惠普发起诉讼。

PGGM自身损失了数百万美元,其律师代表称,惠普伤害了投资者的权益,在这场收购中,惠普没有恰当地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职责。

另一方面,惠普并未承认在这场收购中有任何不当的操作行为,表示“达成和解协议对惠普及其股东都是有利的,未来继续诉讼将带来沉重负担并且非常耗时”。

不过,和解协议条款规定惠普保险将向一个和解基金支付1亿美元,该基金面向从2011年8月19日至2012年11月20日买入惠普股份的所有投资者。

股东享有哪些权利,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1)公司决策参与权。普通股股东有权参与股东大会,并有建议权、表决权和选举权,也可以委托他人代表其行使其股东权利。

(2)利润分配权。普通股股东有权从公司利润分配中得到股息。普通股的股息是不固定的,由公司赢利状况及其分配政策决定。普通股股东必须在优先股股东取得固定股息之后才有权享受股息分配权。

(3)优先认股权。如果公司需要扩张而增发普通股股票时,现有普通股股东有权按其持股比例,以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购买一定数量的新发行股票,从而保持其对企业所有权的原有比例。

(4)剩余资产分配权。当公司破产或清算时,若公司的资产在偿还欠债后还有剩余,其剩余部分按先优先股股东、后普通股股东的顺序进行分配。

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股东有公司参与决策权,因此惠普公司的股东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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