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2-30 13:09:00 文章分类:股东股权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据法定程序和约定条件,在一定时期内可以转换成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作为一种典型的混合金融产品,可转债兼具了债券、股票和期权的某些特征。可转债首先是一种公司债券,具有普通公司债券的一般特性,具有确定的债券期限和定期息率。
其次,它又具有股票属性,通常被视为“准股票”,因为可转债的持有人到期有权利按事先约定的条件将它转换成股票,从而成为公司股东。
第三,可转债具有期权性质,为投资者或发行人提供了形式多样的选择权,一些条款的设计可以使可转债的发行或投资极具灵活性、弹性和复杂性。
1、投资风险得到锁定,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首先是一个债券品种,兼有投资和避险的功能,以面值购买可以保证投资者的基本投资收益。
2、有选择权,投资者可以自己决定转股与否,在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上涨有差价时,投资者可以行使这种权利,当市场情况不好时,投资者可选择不行使转股权利,可以等待投资机会而不会有任何损失。
3、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产生效益,但股本并没有扩张,每股收益可以有大幅度提高,股价在二级市场也会上涨,投资者可以享受到公司成长性。而单纯的债券投资品种就没有这个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