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民间借贷律师:民间借贷的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时间:2015-07-07 14:42:01    文章分类: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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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7楼(闵行区人民法院旁)

【案例】

李某和赵某是多年的朋友,李某打算开公司,但还差10万元,于是找到好友赵某借钱。李某和赵某约定:赵某借给李某10万元,0年内还清,可以分期还也可以一次性还清,按银行同期的利息计算,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赵某在合同签订的当天就把10万元交给了李某,合同一式两份分别由两人保管。

民间借贷有哪些法律特征?

【知识点】

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法律特征:(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又称贷款人)和借款人意思自治的行为。(3)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以借贷物的实际交付为前提。(4)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5)出借人和借款人既可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也可以达成口头借款协议。

【案例分析】

(1)法律行为按内容分可以分为民事法律行为、刑事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等,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行为。赵某和李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到民法调整。

(2)意思自治是指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活动时,在法律范围内享有完全的自由,可以按自己的意思缔结合同关系,为自己和他人设定权利义务,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在本案例中,赵某和李某达成的借款数额、利息、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条款都是他们意思自治的结果,符合法律的规定,因此受到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和机关都不得干涉。

(3)赵某和李某借款合同生效的前提是李某拿到10万元。在两人只是签订好借款合同后,赵某尚未交付10万元之前,借款合同成立但尚未生效,只有在李某确实拿到钱之后,借款合同才正式生效。

(4)本案例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利息,因此是有偿的借款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多为朋友、亲戚,大家一般不约定利息,到期只需偿还本金即可。

(5)民间借贷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口头借款协议,并履行交付义务的,也受到法律保护。

【投融贷提醒】

   在民间借贷中,最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不要碍于人情或省事而只是达成口头借款协议,以免发生纠纷后双方各执一词,无证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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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案例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利息,因此是有偿的借款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多为朋友、亲戚,大家一般不约定利息,到期只需偿还本金即可。

(5)民间借贷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口头借款协议,并履行交付义务的,也受到法律保护。

【投融贷提醒】

   在民间借贷中,最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不要碍于人情或省事而只是达成口头借款协议,以免发生纠纷后双方各执一词,无证可查。

执业机构: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闵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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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经济仲裁 合同审查 商帐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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