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继承遗产?

时间:2017-06-11 22:19:57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在现代社会愈来愈开放的风气中,会有多种社会关系,一部分人形成同居关系一切生活居住多年,那么同居期间如果一方当事人死亡,另一方能否继承其遗产?如果能够继承,继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具体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生前同居未结婚,留下遗产

原告王某某其于2011年张某某离婚后二人开始同居,2014年6月2日张某某立遗嘱将去世后的丧葬费、抚恤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全部福利待遇由原告继承,有书面遗嘱为证,该遗嘱为张某某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并且被告张小某在遗嘱上都已签字同意,被告张某某亲笔书写证言放弃继承。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按照遗嘱继承张某某公积金20,937.00元。

法院判决:原告继承财产

经审理查明,2011年6月24日张某某与前妻离婚,之后与原告王某某同居,2014年6月2日张某某立遗嘱,将其死后丧葬费、抚恤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全部福利待遇由王某某继承,张某某的独生女儿张小某在遗嘱上签字表示同意。。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法院作出判决,被继承人张某某的住房公积金余额20,937.00由原告王某某继承所有。

律师说法: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继承遗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二十二条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

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以上是“同居关系一方死亡,另一方能否继承遗产?”的案例介绍,如您有这方面的继承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财富传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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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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