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14 16:44:14 作者:许胜利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2017年12月13号下午,涉嫌妨害公务罪的陈某某被成功取保候审。
2016年12月19日,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冲口派出所接到广州某有限公司报案称“广州市荔湾区某批发市场某档口涉嫌存储、销售假冒小米、OPPO、VIVO品牌手机液晶屏总成”。当日13时,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冲口派出所派出民警谢某某、冯某某等人持人民警察证前往该批发市场档口执法时,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进行围攻殴打,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造成民警谢某某、冯某某受伤(经鉴定,2人损伤程度均属轻微伤)。后陈某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7年11月16日,陈某某的家属委托许胜利律师代理本案,许胜利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了当事人,了解案情。
会见完毕后,许胜利律师根据会见了解的案情,向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提交取保候审申请书,该分局回复不予批准取保候审。
在该案报批捕期间,许胜利律师向荔湾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提交了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该案主办检察官根据许胜利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2017年12月13日,荔湾公安分局作出了取保候审的决定,陈某某成功从看守所出来。。
正是因为许胜利律师卓越有效的工作,使陈某某得以释放。此案是许胜利律师第五个成功取保候审的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