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20 11:14:59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员工的工工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且是员工通过自身劳动得来的款项,所以对于公司来说发放员工工资是公司的义务与责任所在,但是总有公司选择对员工工资进行拖欠处理,给员工写欠条。欠条应包括哪些内容?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拖欠工资
原告于2013年3月15日到被告处工作,至今未发放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工资,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提出如上诉请。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016年1月至12月份共计十二个月的工资47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柏某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原告柏某为铜业有限公司职工,工资按年计算,每年47000元。2016年度公司欠付原告工资47000元。2017年1月22日公司负责人邢某就欠付工资向原告等九人共同出具欠据,承诺“从2017年2月开始每月平均给宏源达工人开工资,到10月份全部结清”。
以上事实由原告出示的欠据及当庭陈述为证。
本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本案中,原告为公司职工,其主张款项为欠付工资,故应向公司主张权利。被告邢某作为公司负责人,出具欠据中亦写明系为公司工人开工资,原告以此主张被告邢某承担给付责任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柏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说法: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写的欠条应包括哪些内容?
工资欠条的书写需要有以下的内容:
第一,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双方身份信息;
第二,欠款的数额,用途;
第三,是否给付利息;
第四,是否约定还款日期;
第五,债务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六,书写欠条的时间。
如果你确实能够从单位得到欠条,那么,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倒不失为一个快刀斩乱麻的做法,问题是你能够从单位要到欠条吗?!
基于以上分析,建议还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有劳动合同时,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没有合同时,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二倍的工资,时间从进入公司工作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支付被拖欠的工资;补交欠缴的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等。如果你确实能够从单位得到欠条,那么,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以上是关于“拖欠工资,用人单位写的欠条应包括哪些内容?”的案例介绍,如您有相关劳动争议,欢迎咨询法邦网专业人力资源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