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7-11 10:23:52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导读:哲学家苏格拉底说“没有反思的人生不值得过”!今天,备受关注的护母罪犯于欢二审宣判,从无期徒刑改判为有期徒刑五年;于欢二审宣判已经是终审判决,二审判决的法律适用比一审判决更符合事实和情节;为了数十万的债务、搭上一条人命又轻重伤三人,是否应该反思?
反思一、穷则独善其身、富则兼济天下!
本案于欢之父母经营企业资金紧张,不得已借高利贷经营,但最后却无力按承诺高息履行;说明民营企业的经营模式和思维有必要改进,如何在资金紧张却无外援时进行正确的经营决策,经营者自己需要反思学习,其它社会机构和国家机关也有义务和责任;本案再一次证明,经营本身不能抵销借贷利率时切莫只顾眼前而埋下定时炸弹。
本案的出借方虽然没有收到预期的回报,但其实际收回远高于银行的同期回报、甚至也高于黑市平均回报利率,在多次通过各种手段逼债不成时应当适可而止;出借人应当反思,继续逼下去有结果吗、肯定是好结果吗?即使不能兼济天下,也应该明白出借的本金与收到的回报不是已经很可观了吗、能不能退一步?多次警察出面干涉均未制止住其逼债的脚步,说明出借人心中除了钱外不但寡情更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
反思二、警察多次出警、仍然造成恶果!
在任何国家,警察都应是维护社会平安的基本力量,在我们这样一个地域广人口多的国家、警察更是必不可少的平安符;本案判决中报道称,警察几次介入只告知双方诉讼解决,直到发生伤害前也到了现场却未能阻止严重后果的发生,个人认为相关的警察和类似简单执法的警察应当反思;警察可能没有必要的询问了解,因此对事件的双方冲突程度估计不足,若知晓负债原因系利率高达每月10%的借贷,是否有必要采取其它预防措施?对一方人员众多在另一方经营地设灶的异常行为认识不足,这种情况下、简单的诉讼建议是否能够起到作用,是否有跟踪记录;特别是发生伤害的当晚,报警时已经深夜十点过、此时深夜出警是否应该多带警力?警察在接待室带人受阻止时如果不离开现场、当场申请警力支持是否能够避免或减轻危害后果;所以,个人认为,从一个又一个刑事案件中,警察一方应当反思如何提高执法能力和效果,达到真正地保护社会平安。
反思三、民营企业之伤、国家银行无责?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民营企业功不可没,而且还将进一步发挥重要作用,但国家政策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总是雷声大雨点小;民营企业出现资金紧缺时国家银行应当雪中送炭,但是没有一个正面例证,这方面的政策应当反思!
总之,通过各方的反思,希望于欢二审宣判案是相关情况的最后一件;个人认为,只有切实地用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要求每个相关人员,并做到相应的行为,才不至于再发生类似的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