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心远律师文集-第69页

(728篇文章)
·用人单位要如何识别就业欺诈

现实中,有人常说“简历不做假,典型一大傻”,社会竞争攀升,导致劳动者想方设法的找工作,为了迎合用人单位的招聘广告,在简历上动手脚的比比皆是。律师介绍,因为作假简历的劳动纠纷逐年增加。 关于缔约告知义... 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女方因通奸怀孕男方能否提出离婚的批复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3月5日办研字第8号请示收悉。关于女方婚后与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是否适用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的问题,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提出离婚时,如婚后通奸怀孕的事实为女方所不争执... 查看全文>>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

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应首先向双方当事人严肃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并视其违法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民事制裁。但基于这类“婚姻”关系形成的原因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复杂,为保护... 查看全文>>

·苏州房产律师 卖房人不迁户口法院判决案例

2008年7月27日,买房人马先生与卖房人徐女士及其女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由马先生出资100万元,购买徐女士及女儿的房屋。双方在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徐女士及女儿应当在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2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 查看全文>>

·苏州房产律师 法院认定卖方未迁出户口属于交房违约

2008年2月上旬,王女士将名下的某号房屋,以105万元价格出售给刘先生。合同还约定:每逾期1日,应支付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在售房补充条款中还记载:“双方应于交房当日至物业管理处办理物业更名手续;并于2008... 查看全文>>

·苏州房产律师 一房二卖 房主被判合同诈骗罪

涉案房产是位于石景山区古城路的一套26平米的房子,最初产权属于罗某。罗某在2010年9月29日同一天,分别委托两家中介将这套房屋以50万元和51万元卖给了翁某与李某。意外的是两个买房人认识,在发现购买了同一套房子... 查看全文>>

·苏州孙心远律师 继承房产纠纷之二十八:再婚夫妻房产如何继承

【案情简介】 刘某丧偶,有一个儿子。李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儿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刘某的房子是和前妻结婚后单位分配并已经购买了产权,而李老太名下的房产是和前夫离婚...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江苏孙吴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苏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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