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时间:2008-10-17 12:48:20    文章分类:法律小常识


    所谓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的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转继承,又称转归继承、连续继承、再继承、二次继承等,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时,其有权接受的遗产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制度。  
执业机构:河北天诚佳信律师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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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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