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27 16:11:39 文章分类:学林点评
今天下午,我的法律援助当事人徐国来到我的办公室。徐国的父亲徐世仁是黑龙江的一位村主任,不幸于2006年在被公安局羁押期间死亡,死后身上有伤,并有七根肋骨折断。由于亲属质疑死亡原因,致使死者至今无法火化,已经六年。
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在微博上披露了这个事情,立即引起广泛关注。 2011年3月23日,黑龙江虎林市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等一行数人,来到我的办公室进行商谈,表示依法查清,尽快解决。
一年的时间过去了,事情解决的如何?徐国告诉我两条信息:一是当地领导要他们去起诉医院,说是医院抢救不力导致徐世仁死亡;二是领导告知徐国,北京的杨学林律师已经在网络上公开道歉,表示不再继续办理此案了。
看看,公权力就是这样对付老百姓的!
这使我不得不在此郑重声明:我会一如继往地为徐国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至于说道歉,我觉得有人需要道歉,但肯定不是我。
附件一:村主任看守所离奇死 黑龙江惊现“躲猫猫”? 黑龙江有个珍宝岛,在四十年前曾经很有名。当时在此发生了震惊全世界的中苏武装冲突。现如今,这个事件可能早已被遗忘。要不是两位农民兄弟来北京请律师找到我,告诉我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件耸人听闻的事件,我也不会再翻开地图去寻找这个中国北端的边境小城。这个地方就是黑龙江省虎林市珍宝岛乡。在珍宝岛乡,有一个村庄叫做宝丰村。那件耸人听闻的事件就发生在宝丰村村委会主任徐世仁的身上。徐世仁在被公安局抓进看守所后,不明不白地死了。死的时候,全身遍体鳞伤,还断了七根肋骨。几乎没有人怀疑,这就是典型的“躲猫猫”事件。可是当地有关部门给出的结论是“死者系动脉硬化的基础上,发生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这样的结论,家属和村民是不能接受的。于是,他们就不停地上访,期望更高的部门能够主持公道。
这件事情是2006年发生的。也就是说,徐世仁已经死了四年多了。而他的遗体,还静静地躺在殡仪馆的冷藏柜里。在他的死因没有真相大白之前,他是不会入土为安的。
我接待的两位农民兄弟,一位是徐世仁的儿子徐国,一位是徐世仁的弟弟徐世英。他们叔侄两人是秘密来北京的,因为当地有关部门极不愿意这件事情被扩散出来。至于对他们采取了什么监控措施,我不得而知。但是徐国对我说,他已经三年没有回老家珍宝岛了,连过年都不敢回去。而徐世英说,他无论到哪里去打工,首先“接待”他的就是公安机关。
那件耸人听闻的事件是这样发生的:
2005年8月23日,黑龙江省虎林市珍宝岛乡宝丰村村民到有关部门上访,反映该村与小木河林场的土地纠纷一事。此事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立即成立了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处理。处理意见为:由虎林市政府向省级部门报批解决宝丰村耕地问题。在批准之前,村民耕种林场的土地,林场不得再收取租金。已收取的租金,由林场返还给村民。
徐世仁作为宝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代表村民与小木河林场场长协商返还土地租金一事。场长表示林场没有钱返还,愿意用林场内的木材折抵租金。徐世仁便向珍宝岛乡党委书记请示,取得其同意后,便与场长协商达成一致,用林场木材折抵返还租金。
2006年1月11日,徐世仁与村民到小林河林场拉取木材,双方各有人员记数。第二天的1月12日下午,林场场长来到宝丰村,等待市领导来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在乡领导的陪同下,场长等人来到村主任徐世仁家。与此同时,市农委的工作人员也到达了徐世仁家。大家一同在徐世仁家吃饭、喝酒,气氛融洽。一直等到天黑,市政府的工作人员也未到。徐世仁劝场长回去,场长说再聊会儿,一直等到很晚,场长才从徐世仁家离开。
两天之后,2006年1月14日,徐世仁被虎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关押在虎林市看守所。拘留的原因是徐世仁在1月11日与村民到小林河林场拉取木材,涉嫌“聚众哄抢”罪。一个月后的2月13日,徐世仁被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罪名变更为“非法拘禁”罪,即1月12日下午小木河林场场长到徐世仁家的行为,被认为是徐世仁对其“非法拘禁”。
2006年5月4日,徐世仁在被羁押期间死亡。经家属查验尸体,徐世仁死亡时遍体鳞伤,并有七根肋骨折断(此事实有录像和照片为证)。
在徐世仁死亡后,虎林市人民检察院于2006年5月9日对徐世仁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2006年7月26日,经虎林市人民检察院监所科委托,由鸡西市人民检察院法医进行了检验鉴定。结论是“死者系动脉硬化的基础上,发生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该鉴定书中写明死者肋骨折断七根。
由于家属认为徐世仁在羁押期间的意外死亡,存在被刑讯逼供的重大嫌疑。因此,对鉴定结论的死亡原因提出质疑。2006年9月10日,虎林市人民检察院对徐世仁死亡一案作出了不立案决定。家属对此更加不服,持续到有关部门上访。迄今为止,此案仍然陷入僵局,而家属与有关部门的关系日益紧张。
纵观本案的发生过程,我们无法排除徐世仁的死亡原因并非“脑功能障碍”而是刑讯逼供的结果。我们也无法排除有关部门是在刻意掩盖事实真相,以逃避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起码,下列疑点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一、徐世仁担任村委会主任的宝丰村,是否与小木河林场存在着土地纠纷?这种纠纷是如何产生的?现在解决了没有?
二、宝丰村村民到小木河林场去拉木材,到底是“聚众哄抢”还是按照双方的约定所为?
三、小木河林场场长到徐世仁家谈事情,是如何演变成“非法拘禁”的?既然被“非法拘禁”了,场长作为受害人为什么不报案请求警方前来解救?
四、徐世仁被抓是因“聚众哄抢”,为什么一个月后被逮捕却换成了“非法拘禁”?随意更换涉嫌罪名是不是仅仅为了继续关押徐世仁?
五、在徐世仁已经死亡后,有关部门为什么还急于要求家属在一张纸上签字,称只要签完字,人马上就“被保外就医”、“无罪释放”,而另一边却又作出不起诉决定。此举令人费解,到底是什么意图?
六、既然鉴定结论徐世仁的死亡原因是“脑功能障碍”,那么他的遍体鳞伤应该如何解释?
七、对于折断的七根肋骨,经鉴定分析是:医院抢救时做人工呼吸可以形成。对此,当时参与抢救的医院和医生是十分清楚的。那么为什么没有一位医生作证说,徐世仁的七根肋骨是在抢救时被折断的?
上述七大疑点,使我不得不提出这样的问题:难道这是黑龙江的“躲猫猫”事件?
近年来,看守所内被羁押人员的死亡案例激增,而官方对死亡原因的解释简直是五花八门。除了“躲猫猫死”,还有二十多种。实践证明,这些解释基本上站不住脚。其实没有人会怀疑,那些被羁押人员离奇死亡的真实原因是刑讯逼供!这种状况是对我国人权保障的巨大损害,必然会引起社会公众以及国内外舆论的普遍关注。如果处理不妥,后果无法预料。
最近,周永康同志在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上指出:“在社会主义中国,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要承担相应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而面对像徐国这样急需律师帮助的社会弱势群体,我作为一个律师,应当首先考虑到我们的社会责任。基于此,我决定接受徐国的委托,为他进行维权提供法律援助。日前,我已经向中央和有关省市的领导部门发出律师意见,请求依法调查此案。我希望通过办理此案,使发生在黑龙江的这件疑似“躲猫猫”事件,能够引起世人的警觉。同时向世人宣示,我们绝对不能容忍类似的悲剧在华夏大地上重演。
附:离奇死亡不完全档案(摘自网络)
呼吸死 2007年4月,郅国玉在河北赞皇县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呼吸衰竭”致死。
睡梦死 2008年,吉林省人王国春被警方刑拘,6天后家属被告知,王在睡梦中自然死去。
冲凉死 2008年3月,学员穆大民在河南开封劳教所内死亡,目击者称他是被强行冲冷水,导致脑血管破裂。
躲猫猫死 2009年2月13日,李荞明在云南晋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内死亡,警察称其与狱友玩“躲猫猫”时撞到墙壁受重伤而死。
洗澡死 2009年3月2日,57岁的海南男子在海南省儋州第一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事发时,嫌犯叫他脱衣服洗澡,他不肯,遭殴打致死。
床上摔下死 2009年3月24日,20岁的福建青年温龙辉在福建省福州市第二看守所猝死。看守所称其是因为从床上摔下来,属于猝死或病理原因。
噩梦死 2009年3月27日,江西九江看守所称武汉籍男子李文彦半夜做噩梦后突然死亡。
睡姿不对死 2009年4月11日,福州学生陈某在福建省福清市治安拘留所猝死。警方称他睡姿不对,叫其不应昏迷不醒,抢救无效死亡。
发狂死 2009年6月26日,青年林立峰在广东省吴川市第二看守所死亡,警方称他是“发狂而死”。
妊娠死 2009年11月8日,内蒙古19岁少女郗红在戒毒所内死亡,劳教局称她因“异位妊娠”死亡。
激动死 2009年12月,陕西女子王会侠被警方带走,“问话”20小时后非正常死亡,警方称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
自缢死 2009年12月12日,嫌疑人邢鲲在云南省昆明市小南派出所死亡,警方称他系用纸币捅开手铐,用携带的鞋带自缢身亡。
摔跤死 2010年2月16日,陈绪金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看守所死亡。警方先是称其系上厕所时摔倒猝死。医生称被逼造假。
喝水死 2010年2月,一名河南青年在鲁山县某看守所内死亡,警方称他是在提审时喝开水突然发病死亡的。
如厕死 2010年3月2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托县一名重刑犯莫名死亡,警方解释是他夜里上厕所时跌倒所致。
证据不足死 2010年,四川绵阳蒲泽民的案子经两次审理都因证据不足未能宣判,最后蒲泽民莫名其妙地死在了看守所。
洗脸死 2010年4月7日,湖北荆州市公安县一名在押男子在该县看守所死亡。警方称该男子系溺亡在洗脸台水池里。
骷髅死 2010年4月9日,河北唐山荷花坑劳教所一名学员死亡,这名身高1.80米的学员死时体重仅35kg,全身皮包骨头,就像一具骷髅。
针刺死 2010年4月17日,山东文登市高村镇高村人于维平在看守所死亡。家人在查看尸体时发现胸部有小洞,当时被告知是抠掉的粉刺。
肚子疼死2010年7月20日,关押在看守所的王武军突然报告称自己“肚子疼”,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喝粥死 2010年8月29日,钟玉英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看守所死亡。死者死前 “喝了一碗粥”……警方的说法是:钟玉英突然在床上昏迷,后抢救无效死亡。
盖被死 2010年11月25日,广东茂名男子戚业强在茂名市第一看守所内突然死亡。警方在通报死因的时候说是被棉被闷死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92426a0100np1j.html
附件二:杨学林之微博力
冯建红/文 来源:方圆律政杂志2011年5月1日
黑龙江有个珍宝岛,仅0.74平方公里的小岛,却因上世纪60年代末的珍宝岛事件令世人瞩目。而现如今,要不是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件五年未了结的人命纠纷,很多人不会再翻开地图去寻找这个中国北端的边境小城。
在珍宝岛上的宝丰村,村委会主任徐世仁在2006年被公安局抓进看守所不久后即死亡。死者家属说,徐世仁死的时候,全身遍体鳞伤,断了七根肋骨。而当地有关部门给出的鉴定结果是“死者系动脉硬化的基础上,发生广泛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脑功能障碍而死亡”。这样的结论,家属和村民不能接受,几年来不停地上访。
至今为止,徐世仁已经死亡近5个年头,而他的遗体,还躺在殡仪馆的冷藏柜里。家属说,在死因没有真相大白前,他是不会入土为安的。
这件陈年旧案,因为死者家属聘请的律师的一条微博,毫无预警地“火”起来。在博友的高度关注下,各部门终于开始重视,甚至整个案件都发生了转机。
微博唤醒旧日亡灵
“黑龙江出现钱云会式的上访村主任,被抓进看守所后离奇死亡。死时全身伤痕累累,断了七根肋骨。官方解释:七根肋骨是医生抢救时压断的。现亲属告状无门,尸体五年无法火化。”这是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学林在3月15日发出的一条新浪微博。
连杨学林本人也没想到,这条微博后来引起了巨大反响。微博发出两天后,杨学林受到了几千位网友的关注,更让他没想到的是,在微博发出不到24小时,虎林市公安局打来电话,称“事实有出入,要来京汇报”。
3月23日,包括虎林市政法委书记胡明在内的6位政法系统领导前往北京,在向国家信访局汇报情况后,与杨学林见面说明事件始末。至此,这起五年未了结的案子有了新的进展。而在这之前的几年里,死者家属一直到处上访,却几乎没有收到任何回应。
在胡明与杨学林的“说明事件始末”中,双方达成了“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的一致,但是在徐世仁的死因上,双方却并没有丝毫的一致性。
据杨学林介绍,2010年11月末的一天,徐世仁的儿子徐国和其弟弟徐世英找到了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两人说他们叔侄两人是秘密来北京的,因为当地有关部门极不愿意这件事情扩散出来。徐国说,他已经三年没有回老家珍宝岛了,连过年都不敢回去。而徐世英本人无论到哪里去打工,首先“接待”他的就是公安机关。
“他好几年没回去了是真的,但是因为他把一个不满16岁的小女孩领出来了,女孩父母极力反对,曾到派出所举报他拐卖妇女。” 胡明立刻反驳了徐国的说法。
“徐国等死者家属认为徐的死是公安机关在押期间所致,这与事实相违背,公安机关不存在责任。”胡明出具了一份来自中国医科大学鉴定中心的尸检报告,表示徐世仁死亡后,不仅经过鸡西市、黑龙江省检察院法医对尸体进行解剖并且取样鉴定,还请了中国医科大学鉴定中心进行二次鉴定,证明了徐是自然死亡。
“但对方始终坚持徐世仁是非自然死亡,并不断上访,要求赔偿180万和2000亩地,且不说我们是否应该赔偿,单是这个天文数字,我们就无法承受。”胡明纠结地说。
对于胡明给出的官方说法,徐国等家属也有自己的证据证明徐绝不是因病去世,并声明有影像资料证明徐死亡时遍体鳞伤,折断肋骨7根的事实。
据徐国介绍,在其父亲去世当日的医院现场,公安局领导和当时的市政法委书记魏凤兰,曾让其签字,“保外就医”,“人死了竟然批准保外就医?”这让徐国很是费解。他认为,无论如何得为父亲讨个说法。
如杨学林之前预料的一样,这次“说明事件始末”只是重申双方立场,但是也确实给五年来固若金汤的离奇死亡案打开了一扇天窗。4月8日,杨学林接到当事人电话,说当地政府通知他们下周二去办理重新尸检事宜。杨学林认为,不管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推动,这个案子终归是迈开了一大步,停尸五年的村主任徐世仁有望入土为安了。
缘起土地纷争
引发徐世仁之死的恩怨,始于宝丰村与小木河林场之间的土地纠纷。
宝丰村,1978年建村,现有人口432人,人均不到7亩地。小木河林场,1972年建立,国营,位于虎林市东北部,行政区域属珍宝岛乡。徐世仁1951年生,户口不在宝丰村内,1996年来到虎林珍宝岛乡。
以前宝丰村的农民主要以打鱼、跑山、采野菜为生,因为地界好,常有外来人移居到此。徐世仁就是1996年才来到宝丰村的。据知情人士介绍,村里一直有一部分农民承包小木河林场的地,这期间一直没有纠纷。2004年国家免除农业税和提留并给予种地补贴,土地开始值钱,纠纷也开始产生。
对于农民承包的小木河林场土地,宝丰村村民认为这些土地本就属于宝丰村,不应该以“租赁”回给村农。而林场称是先有了小木河林场,后来才成立了宝丰村,这些地归属林场。几年来,双方各执一词,一直没有定论。
胡明介绍说,2005年8月到12月期间,徐世仁向村民承诺,如果他当上村主任,就带领村民向林场把地要回来。后来,徐世仁果真成为宝丰村村主任。
“之后,他为了履行承诺,组织群众进行上访,到乡里、市里,说土地都是我们老百姓种,应该是我们的,使得老百姓更加渴求‘本是属于自己的地’。”胡明说,为了给政府施加压力,徐世仁还组织村民拆了林场运输木材的桥。
对此,宝丰村村民给出的解释是,被拆除的宝丰村田间桥,是宝丰村自己建造的。因小木河林场经常盗伐其他林场辖区的木材,并从此桥通过,导致村民常被怀疑偷盗木材而多次被搜查罚款,为了不给小木河林场提供盗伐盗用的便利才拆除桥面。
根据宝丰村村民的介绍,村民多次上访曾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并派出过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和处理,最终给出了一个处理意见:由虎林市政府向省级部门报批解决宝丰村耕地问题。在政府给出处理结果之前,村民耕种林场的土地,林场不得再收取租金。已收取的租金,由林场返还给村民。
徐世仁作为宝丰村村民委员会主任,代表村民与小木河林场场长协商返还土地租金一事。
根据徐国的叙述,当时林场的场长表示林场没有钱返还,愿意用林场内的木材折抵租金。徐世仁便向珍宝岛乡党委书记请示,取得其同意后,便与场长协商达成一致,用林场木材折抵返还租金。
徐世仁之死
“以林场木材折抵返还租金,完全是政府的圈套。”徐国说,他的父亲上当了。
根据徐国的回忆,2006年1月11日,徐世仁与村民到小木河林场拉取木材,双方各有人员计数。第二天下午,林场场长来到宝丰村,等待市领导来解决土地纠纷事宜。在乡领导的陪同下,场长等人来到村主任徐世仁家。
“市农委的工作人员也随后到了我家。大家一同在家里吃饭、喝酒,气氛融洽。一直等到天黑,市政府的工作人员也未到。父亲劝场长回去,场长说再聊会儿,一直等到很晚,场长才从我家离开。”徐国说。
但两天之后,徐世仁却被虎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关押在虎林市看守所。拘留的原因是徐世仁在1月11日与村民到小木河林场拉取木材,涉嫌“聚众哄抢”罪。2月13日,徐世仁被虎林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但罪名变更为“非法拘禁”罪,即1月12日下午小木河林场场长到徐世仁家的行为,是徐世仁对其“非法拘禁”。
根据虎林市政府的说法,徐世仁当时向林场场长索要承包费,遭到场长拒绝。徐提出“不给钱我们就拉木头”,但场长同样不同意。徐在次日组织村民去拉木头,木头拉了两天,第二天林场报警。刑警队长带了8人赶往现场,并带了摄像、照相机留证据。后来现场失控,发生争斗,事件升级。
“村民最后将场长强行带走,逼迫林场先后交3000元、1000元和550元打伤人的医疗费,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直至晚上11点多才将场长放走。”胡明说,在这种情况下,既有哄抢财物,又有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公安机关调查取证,最终对主要人员进行抓捕,刑事拘留了四个,徐世仁在内。
徐世仁被刑拘后,来自看守所的记录显示:“2006年5月4号,徐世仁早晨洗脸时晕倒了,向上级汇报后,为其服下救心丸迅速送去虎林医院,办理了住院手续,医院全力抢救。最后,由于脑出血量达100ML,于上午11点去世。”
据警方介绍,徐在此之前已有多次身体不适症状:1月20日,嗓子疼、咳,经过四天治疗,病情稳定;1月28日,徐头疼,又带他到县医院,当时血压高,进行点滴治疗,病情好转;2月5日,又头疼,又到县医院做血分析,病情平稳;2月12号,关节炎疼,为其买药,还给其增加被褥。
2006年9月10日,虎林市人民检察院对徐世仁死亡一案作出了不立案决定。由于家属认为徐世仁在羁押期间的意外死亡,存在被刑讯逼供的重大嫌疑,由此,徐家5年的上访也就拉开了序幕。
失落的律师话语权
“我国刚刚建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一切公民的诉求都可以走法律途径,但这个案件发生五年没能解决,有些悲哀。”杨学林说,在接手这个疑似“躲猫猫”事件的案子之后,他通过多种法律途径,甚至包括向中央和当地各级领导部门寄去律师意见函等,请求依法调查此案。
在意见函中,杨学林提出了自己对徐世仁之死案件中的7大疑问,包括徐世仁担任村委会主任的宝丰村,是否与小木河林场存在着土地纠纷,这种纠纷是如何产生的,现在解决了没有;宝丰村村民到小木河林场去拉木材,到底是“聚众哄抢”还是按照双方的约定所为;在徐世仁死亡后,有关部门为什么还急于要求家属在一张纸上签字,称只要签完字,人马上就可以“被保外就医”、“无罪释放”,而另一边却又作出不起诉决定,此举令人费解,到底是什么意图,等等质疑。
但这些意见函发出后,都石沉大海。“我研究案情,走访相关当事人,依据法律写出的意见函,作用还不如一条微博。”杨学林自语。欣喜之余,他不禁为律师感到悲哀。
“如果有些政府部门真的肯听律师建议,重视律师作用,就不用靠一条微博的力量等来这个结果。”杨学林认为,“律师在目前中国的法治进程中作用是越来越突出,但同时,这种作用的发挥也有很多尴尬之处,遇到了很多的难题。比如,律师的建议不被重视,甚至律师的地位不被认可等等。律师作用的充分发挥首先体现在律师要有充分的话语权。可在这起案件中,律师的声音不是是否被采纳的问题,而是根本没有人去听。”
对律师话语权的担忧,也是近年来业内律师常常说到的话题。律师界普遍认为,律师职业的敏感性和职业的自由性,使得律师对社会的感知(包括体制转轨、制度变迁)更为深刻,对社会变革的影响更能产生深层次的体验和感悟,对社会有一种广泛性的影响力,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2010年的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听取律师意见”。然而,残酷的现实是,“律师要从法律途径入手往往不能解决问题,或许先引起舆论关注的‘曲线救国’才有希望。但是,如果当所有律师都信赖并求助于舆论时,我们的法律还有作用吗?我们的法治还能实现吗?”杨学林说。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592426a01017wrq.html
附件三:
土地纠纷致村主任看守所猝死 死因未明家属又遭非法监视
来源:瞭望中国 发布时间:2011-8-18 12:32:46
近年来,看守所惨案层出不穷,如看守所“喝水死”、“冲凉死”“激动死”等等,以至于人们把看守所戏称为“死亡衙门”。在这些貌似无稽的死亡原因背后,是一件件罪恶而丑陋的暴力虐囚黑幕。它们不仅使公安机关的自身形象受损,也严重地损害了公众的感情和政府的公信力。
近期,记者接到了来自黑龙江省虎林市珍宝岛乡宝丰村村民徐国的举报,在其长达25页的举报材料中,徐国向我们讲述了其父亲徐世仁被公安机关栽赃陷害进而被非法拘留、在看守所内遭受虐待致死的事件。
土地纠纷致村主任看守所猝死
据了解,2006年前,宝丰村和小木河林场因土地问题引起纠纷,宝丰村12195亩土地被小木河林场所占有,而后者却称土地本来就属于林场所有。
2006年初,村民希望要回被林场占据的土地,遭到林场的拒绝。小木河林场称若村民想要种地,必须向其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此后,村民向当地政府三番五次反映土地问题,但是都未得到解决。
之后,经过虎林市政府派遣的调查小组的调查,虎林市政府下发了一份文件,称在宝丰村和小木河林场的土地纠纷没有搞清楚之前不允许当地林场收取村民的一切承包费用,收取的要全部退还给村民。文件下达之后,村民在村干部的带领下索要当初林场收取他们的承包金。
到林场后,村民见到了小木河林场的场长王振斌,当着小木河林场派出所和乡政府的工作人员的面,王振斌称目前林场没有钱归还给村民,但是可以用林场的木头来抵押。获得村民的同意后,时任宝丰村村主任的徐世仁拨打了珍宝岛乡苏子龙书记的电话,经乡里同意和乡派出所同意后,村民和林场达成了以木头抵算承包金的协议。
接下来,村民开始从林场往家里拉木头,但是在拉木头的当天,林场就出现了一个很神秘的人,他用摄像机在各处拍摄村民拉木头的情景。当被问及时,对方称自己是省记者,但是当村民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时,他却拿不出来。之后双方发生冲突,村民砸坏了其摄像机。
第二天,林场又来了一伙自称是省记者的神秘人,他们还是在不断地录现场,但是仍然未能出示相关证件,之后他们又含糊其辞地改称自己是来买木头的,但还是遭到了村民们的怀疑。随后他们又改口辩称自己是虎林市公安局刑侦队的,并当即指责村民拉木头的行为是在聚众哄抢木材。
2006年1月12日下午,小木河林场场长王振斌来到宝丰村,告诉村民说市政府的人将会下来处理土地纠纷。在派出所和乡领导的陪同下,市农委的相关人员一起来到徐世仁的家,当晚10点钟,他们才离开。
但是到第二天,也就是1月13日,徐世仁到虎林市办事时,就被虎林市公安机关抓到了看守所,一同被抓的还有村民徐帅、徐丽、杨晓红及徐世仁的儿子徐国。罪名是聚众哄抢木材、非法拘禁罪及故意损坏财物罪。
据徐国介绍,在看守所里,他们遭到了公安机关的刑讯逼供,相关工作人员预先设置好一套说法,逼他们按照他们的那套理论招供,根本不给他们任何辩解的机会。
之后,宝丰村十多个村民也以故意损坏财物罪等罪名被批捕。
半个月后徐国被释放出来。
2月14日,检察院以非法拘禁罪批捕徐国的父亲徐世仁。
5月4日,徐世仁死在了虎林中医院内。死后遍体鳞伤,肋骨断掉7根。其左耳往下部位,脊背上部、胸部、额部及颈部都有大面积瘀伤。
猝死原因疑团重重
对于宝丰村村主任徐世仁的突然猝死,相关人员的解释显得牵强附会,漏洞百出。也让其家属对其死因产生了质疑。
1.死前其子多次遭签字释放引诱
据徐国称,当自己的父亲还在看守所关押的时候,有一天他们接到了几个神秘的电话,对方问自己想不想救出自己的父亲,并要求其到虎林的一个大酒楼相见。在那里,他们见到了一个陌生的男子,对方称如果徐国能够让其父亲签字,他就可以给他们家20万,他们家搬离了此地,事情就可以了结。但是遭到了徐国的拒绝。
据了解,5月3日那天,奄奄一息的徐世仁被公安机关送到了中医院,公安机关并未通知其家属,得知父亲住院的消息还是徐世仁的一个亲戚碰巧在医院撞见其父亲才告诉其弟弟的。在医院里,公安机关的相关人员还是劝说其弟弟赶快签字,称这样就可以将其父亲无罪释放。但是其弟弟依然决定不签。
5月4日,公安机关又一次找到了徐国的弟弟,还是劝说他签字,称这样他父亲就可以保外就医,就可以回家治疗了,他和他的父亲也就什么事情都没有了。但是其弟弟又一次拒绝了签字。
当徐国赶到父亲所在的医院时,徐世仁已经死亡一个小时了。在医院里,徐国看到其父亲遍体鳞伤,他当即表示要求尸检。
2、政法委书记:外伤是他自己挠的、抓的、撞的
5月8号,政法委书记魏凤兰来到医院,在此见到了死者的家属,对于家属要求尸检的请求,魏凤兰表示要求尸检可以,但是费用必须由家属自己支付。对于徐世仁身上的外伤,魏凤兰称经检察院调查,徐世仁在关押期间从未被殴打过,其身上的外伤是他自己挠的,抓的,头部外伤是徐世仁洗脸自己卡倒撞的。其解释遭到了家属的愤怒和质疑。关于他们的土地问题,魏凤兰说:“不管人死也好活也好,你们就不能再要这个地,跟温州来比,温州每一口人连一亩地都不到,你们现在有点地,就不错了。”
3、尸检报告:死者是脑出血病死的,7根肋骨是人工呼吸按断的
尸检是在2006年6、7月份之间进行的,当打开徐世仁的胸腔之后,医生发现其肋骨折了7根,每根肋骨上都有淤血,淤血上皮外就是身体外伤。尸检报告称徐世仁的是病死的,蛛网膜脑下腔出血死亡,对于7根肋骨为什么会断,尸检报告上称是在抢救时造成的,是在按压时按断的,是做人工呼吸时按断的。
但是这样的尸检报告让家属非常的难以相信,徐国多方咨询医院医生及医科教授,他们认为人工呼吸和抢救措施能把人的肋骨按断、而且是7根肋骨按断,这种情况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4、死者狱友:逼着签字,不签,拉出去就打,打完了再逼着签字
据徐国介绍,跟自己的父亲徐世仁同在一个号里呆过的一个狱友,出来后找到徐国称,他当时也在里面,虎林市市政府的人员拿着大型的摄像机来录其父亲签字的录像,说这样就可以将他无罪释放。但是遭到了其父亲的拒绝。当时里面的人就踹了其父亲一脚,随后就将其拉出去一顿暴打狂揍,打完了回来又要录录像,让他签字,但是其父亲就是不签,死也不签,所以其父亲被打得够呛。
至于他说的话的真实程度,徐国称跟其父亲在同一号关押的一些人员,都可以为其作证。
家属屡遭非法监视
2006年6、7月份间,法院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对徐国、王学忠、李龙柱等人下达了缓刑一年、监外执行的判决书,之后一年徐国及其叔叔徐世英的任何行动都必须向派出所汇报。监外执行期满后,2008年,徐国离开自己的家乡,到现在一次都未回家。为防止其三叔往上状告,虎林公安局总是监管着他。
“我到哈尔滨十几分钟,哈尔滨派出所就找我去了,说你从虎林来的?来干啥来了?身上都拿的啥?然后检查我的行李。这边警察问完我了,家那边来电话了,说你在那边犯什么事儿了?人家来查你。”徐世英说。
“就是我家去人了,来朋友了,他都得去看看,然后把我们家就围起来了,前后门都堵上了,然后进屋了就开始查,哪儿的?身份证?来干啥?”徐国说。
据徐国称,其父亲死后,公安局总是故意找茬限制其弟弟的人身自由,他们那边的村民以打渔、采集山菜等等为生,村民的鱼等东西丢了之后,公安局总是诬陷是其弟弟偷的将其抓捕,之后又将其放回去。
对于其父亲的死,尸检之后,政法委书记魏凤兰和检察院张检曾打电话给他们,要求给他们14万进行私了,但是他们并未同意。之后现在的政法委书记胡明也找过他们,说给他们4万进行私了,他们也未同意。为了安抚他们,市政府每年都会送米送面又给钱。
“我认为他们就是杀人灭口,因为我父亲知道他们很多很多的罪名,你像什么大面积毁林开荒,把木头采伐完了,拉不出去,就地烧,用火烧,烧完了之后,开荒种人参,包给外地的客户。我们村总共12万多亩地,基本上一大半都在他们那。”
“从这个给我们设的三大罪名,然后我们认为,市政府就是设的圈套让我们往里钻,又拉木材呀,又上我们家等的,又在等市政府人员来解决问题,这都是圈套。他们有检尺,我们村也有检尺,也有计数,拉够我们的就完事,就是设圈套,就是为了把我父亲抓到公安局!”徐国说。
责任编辑: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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