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律师的忍辱负重

时间:2012-06-14 16:04:11    文章分类:学林点评

  

  论中国律师的忍辱负重

   

                     (北海案的辩护律师  照片来自网络)
    昨晚,著名历史学家袁伟时老先生在我的微博上留言:“中国律师处境那么艰难,仍然是官家高于一切的前现代思想作祟!”这一句话,道出了中国律师的现状和造成这个现状的原因。

昨天下午,众人关注的“贵阳黎庆洪案”继续在小河法院设在143厂的法庭里开庭。正当全体审判员、公诉人和辩护律师全神贯注地进行庭审的当中,庭内身着公安制服的“法警”突然来到辩护席,将斯伟江律师的笔和电子钟表抢走。这种罕见的举动,引起辩护律师们的强烈反响。在斯伟江律师强烈要求依法查处后,法庭竟然为“法警”的举动进行掩饰。斯伟江忍无可忍,以退庭表示抗议。在休庭一个小时后,抢走的表和笔被还回来了,“法警”还进行了道歉,并称是领导的指令。斯伟江律师为了庭审的顺利进行,为了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的利益,表示对“法警”本人予以原谅,并继续参加庭审。 忍辱负重啊!

我们都知道,在法庭上履行职务的法警,其一切行动要听从审判长的指挥。我参加的庭审不计其数,从没有见过法警敢于在审判长没有任何指令的情况下,擅自冲上辩护席去抢律师的东西。这种行为,说其是扰乱法庭秩序,一点也不过分。如此严重的扰乱法庭秩序行为,仅仅道歉就完了?看来,小河法院的法警要比法官还要威风了。这使我怀疑肇事的“法警”是不是真的小河法院的“法警”。据朱明勇律师微博说,他曾经试图看他们的工作证并且拍照,结果被他们一把抢回。可见其非常害怕暴露真实身份。

我们有理由怀疑,这些“法警”的主要任务到底是维持法庭秩序,还是监控辩护律师?从上次开庭时曾经专有一架摄像机对着辩护席来看,本案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履行职责的时候,成了被监控的对象。不光是在法庭上,在法庭下也是这样。比如法庭之外,数位外地律师被穿警服和不穿警服的人拍摄;在下榻的宾馆大堂,数名不明身份的壮汉轮流值班“看报纸”。更有甚者,有的外地律师还被其主管机关用电话召回,或者干脆派人来贵阳“陪同返回”。

在这样的外部环境下,以及法庭上的那样的审判环境下,目前还未被解除委托的外地律师,仍然在继续坚守着。支撑他们的信念就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中国律师需要忍辱负重。

这里需要说说北海案。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辩护律师受到的骚扰、恐吓、侮辱、打骂,罄竹难书!别的不说,光挨打,就有三次。一次是在入住的宾馆,陈光武律师和李金星律师半夜被追打,李金星律师入院治疗;二次是在看守所外,被害人家属纠集多人对前来会见的律师进行骚扰、挑衅、直至追打,律师试图躲进看守所内,竟被锁门关在外面;三次是在法院门口,徐天明律师被打的眼镜掉在地上。这三次被打事件都报了警,最后都不了了之。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背后的那只手是谁,你报警有何用?还有房立刚律师竟然被看守所要求“脱裤安检”,以及公诉人当庭发表侮辱辩护人的言论,都创造了世界之最。在这样的环境下继续开庭,中国律师如果没有超乎寻常的忍辱负重精神,是不可想象的。

所以,北海案体现了中国律师的“五不精神”,即吓不走、打不怕、累不倒、拖不垮、气不死。关键是“气不死”,这是中国律师的独有精神。

说到“气不死”,我想到了我与周泽律师共同辩护的一个案子,我们差一点被气死。问题出在证人出庭上。我们向法庭申请十几位证人出庭作证,可是法官连申请书都不要。没法,只得寄特快专递。开庭时,我们通知十几位证人到庭外等候。轮到辩护人举证时,我说请求法庭传证人出庭,证人就在庭外等着。法官不听,要进行下一个程序。我们与法官争辩了一通,我就退让了。我说:“能否准许证人出庭是法庭的权力,我们服从。但是提出证人出庭的请求,是辩护人的责任。我请求允许我履行完这个责任,我请求完了你准不准我都会服从的。”法官见我来这一手,不好拒绝,就同意了。于是我就开始一字一句地宣读申请书,为的是书记员记录在案。申请了一个,法官说:“此证人在侦查阶段已经接受过公安的询问,有笔录,就不用出庭了。”我又宣读了一个申请,法官说:“此证人你们律师已经询问过了,也有笔录,也就不用出庭了。”我心想你上了我的当了,于是我又宣读了一个申请。法官说:“此人既未接受过公安的询问,也未接受过律师的询问,说明其与本案无关,那就更不用出庭了。”呜呼,我上了他的当了!

看看,堂堂刑诉法规定的证人出庭制度,就被如此简单地化解了。不用说我和周泽差点被气死,那十几位证人在庭外站了两天,也差点被气死。而那些研究法律的专家教授,特别是证据法专家,闻此估计真的要被气死。

联想到贵阳案的上次开庭,一口气把四名律师逐出法庭,并且在这次开庭前夕,有26名辩护律师被不明不白地解除了委托,你能不生气吗?联想到李庄案、北海案、常熟案、贵阳案,数十位律师不收一分钱,竭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却被最高法院领导斥之为“闹庭”、“胡说八道”、“无良律师”,你能不生气吗?联想到李庄、杨在新等优秀刑辩律师,仅仅是为当事人进行了真辩,而没有丧失职业操守配合运动,就被抓起来判刑或者关押,你能不生气吗?还有,明明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律师法上规定的权利,在某个政法委、某个公检法部门、某个地方政府、甚至于某个“法警”的眼里,都成了废纸,你能不生气吗?

生气啊,生气!但是,只要我们继续选择做刑辩律师这个职业,我们就应当时刻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论是我们办理不收钱的案子,还是办理收钱的案子,还是办理收了大钱的案子,我们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最高利益。我不说我们要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我也不说我们要推动司法的进步,因为我真的没有那么高的理想和觉悟,我也不愿意让自己承担那么重的责任。但是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则是我们的执业底线,是最低要求。因此,只要我们还没有被气死,我们就要忍辱负重地继续前行。

执业机构: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罪与非罪 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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