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广德“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时间:2010-09-21 22:23:24  作者:杨学林  文章分类:

        2006年,浙江义乌农民吴广德,因不满政府部门对其房屋的强制野蛮拆迁,一怒之下开车撞向拆迁施工者,当场撞死三人、撞伤十六人。此案在当地影响极大,官民双方的反差也极大。官方认为吴广德罪大恶极,应当严惩。而民间认为吴广德情有可原,应当轻判。

    我接受委托,从侦查阶段开始介入此案,担任吴广德的律师。经过广泛调查,我认为,本案的发生,起源于政府部门的非法拆迁。所以吴广德虽然构成犯罪,但是罪不至死。

    此案在金华中院开庭时,全体旁听群众对我的辩护发言报以长时间的掌声。但是一审法院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仍然判处吴广德死刑,二审法院维持死刑。而最高人民法院在进行死刑复核时,接受了辩护律师的观点,认为此案的发生原因是政府过错导致,吴广德可以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后吴广德被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执业机构:北京市首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 罪与非罪 量刑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杨学林律师 > 杨学林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