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出版自由 是不争的事实?

时间:2010-10-29 10:26:58    文章分类:学林点评

 

       我不看人民日报已经很久了。前天在北京到广州的飞机上,乘务员塞给我一份人民日报,结果发现一篇署名“任文”的文章,叫做“我国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是不争的事实”。我粗略地浏览了一下,本想一笑了之。可是我这个人做律师久了,形成了职业病,什么事情都好争一争。所以,任文叫我们不争,我还真的做不到。

       我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任文”的文章既然说的是言论出版自由,当然与宪法有关。于是,我就依照我国宪法的基本精神,对该文章进行了段落分析。好在这篇文章并不长,只有五个自然段,浪费不了我多少笔墨。

       第一段:

    回顾“十一五”,人们突出地感受到,我国政治文明建设同其他建设一样,取得了很大成就。其中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在全社会形成了思想活跃、畅所欲言的良好氛围。

       分析:应当承认,我国现阶段的言论和出版情况,比四人帮时代是好得多了。但是要说已经达到了“思想活跃、畅所欲言”程度,恐怕还不能这样说。比如有的学者对我国的宪政改革提出了自己的主张,搞了个什么宪章,结果是后果很严重。虽然他最近得了个国际大奖,但是恐怕是领不来巨额奖金了。因为他被关在监狱里。在这种情况下,咱们最好先不要急于说“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得到充分保障”这样的话,而是应该等一等,看一看。

       第二段:

    看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是不是得到实现,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人们发表言论、表达观点的渠道是不是畅通,新闻出版物等载体是不是丰富。据统计,到2009年底,我国报纸年总印数达到437亿份,各类期刊出版31亿册,图书出版70亿册;全国共有广播电台251座、电视台272座、广播电视台2087座,有线电视用户17398万户、有线数字电视用户6200万户;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6.3%,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达97.2%。可以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新闻出版大国。

       分析:第一句话的大部分是对的。从全世界的范围来看,只有人们发表言论、表达观点的渠道是畅通的,才能说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是得到实现了。但是后面所说的“新闻出版物等载体丰富”,我觉得并不一定就必然导致言论出版自由。如果你的新闻出版载体非常丰富,但是全部都控制在公权力手里,民间可以自主运行的载体几乎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你即便“已经成为世界新闻出版大国”,这与言论出版自由有什么联系呢?所以,这一段里边所列举的那些数字,我觉得是在偷换概念。

       第三段:

    看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是不是得到维护,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看人们是不是可以充分发表各种意见、提出建议。人们感到,这些年来,我国的公共媒体平台建设不断加强,公民的言论开放程度进一步提高。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网络等新媒体发展迅猛,已经成为我国公民获取各类信息和发表言论的重要途径。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网站已达279万个,网民人数达到4.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31.8%,超过世界平均水平;各家网站都十分注重为网民提供发表言论的服务,约80%的网站提供电子公告服务;我国现有上百万个论坛、2.31亿个博客用户,每天人们通过论坛、新闻评论、博客等渠道发表的言论达300多万条;超过66%的中国网民经常在网上发表言论,就各种话题进行讨论,表达思想观点。

       分析:我觉得这一段写的最不厚道。我国的互联网确实发展迅猛,论坛、博客也是与日俱增。但是不可回避的现实是,每天被关闭的网站、博客,被删除的帖子、博文也在与日俱增。你为什么不把这个数字也列出来呢?特别是,你为什么不说一下,因为上网发帖而被跨省抓捕的网民,已经不是一个两个了?由于我本人的博文就经常被删除,所以这一段说网民在网上“表达思想观点”,是打死我也不相信的。

       第四段:

    看公民言论出版自由是不是得到发展,最重要的是看公民的批评和建议是不是能够发挥监督政府工作、提高施政水平的作用。我国政府始终强调依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了解民情、汇聚民智,已经成为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改进工作的新渠道。我国领导人经常上网了解公众意愿,有时直接在网上与网民交流,讨论国家大事,回答网民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开展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信访代理等多种渠道,为人民群众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提出意见建议提供便利。在出台重大政策前通过互联网征求意见,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普遍做法。最近3年,每年通过互联网征求到的建议多达几百万条,为完善党和政府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分析:就我所了解的情况,好像我们的政府机关还没有做的这么美好。我的当事人中有许多是上访群众。本来他们也是用电话、邮件、写信等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结果杳无音信。实在没有办法了,才进京上访。所以,我真的不知道本文作者是怎么知道“最近3年,每年通过互联网征求到的建议多达几百万条”的。你能不能说一下,政府对这几百万条建议是如何处理的?另外,不知道你对作家谢朝平因写了《大迁徙》而被抓起来是如何解释的?你又对湖南律师杨金柱写了书无法出版而不得不到香港出版是如何解释的?

       第五段:

    事实胜于雄辩。通过上述分析不难看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的积极稳妥推进,我国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得到充分保障。那些指责我国限制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论调,是没有事实依据的,也是站不住脚的。某些人对此视而不见,并非是关注所谓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而是借此污损中国形象,其实质是企图削弱甚至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改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对于国内外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图谋,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分析:这一段好像是原北京律协的人写的。在两年前,北京律协曾经发表了一个“严正声明”,把那些提出要求直选北京律协的律师们,扣上一个吓人的大帽子,叫做“企图改变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当时我们都怀疑是姚文元复活了。因为这种动辄就打棍子、扣帽子的文风,只有在文革时才有市场,近些年已经十分少见了。所以,最后这一段我是没有办法进行分析的。因为他不是在写文章,而是在吓唬人。

       通过上面的段落分析,我觉得“任文”想通过这篇文章,达到其“不争”的目的,看来是达不到了。起码我在看了他的文章以后,反而引起了我“争”的欲望。以至于我打算跟人民日报开个玩笑:要想叫我不争,你就干脆把我这篇文章给发表了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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