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适用及申请程序

时间:2012-12-06 16:35:2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适用及申请程序

(智博法律事务所成则英主任)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者缺乏赔偿能力,而肇事车辆又没有购买保险,或者虽然购买保险,但却得不到保险公司的赔偿,作为受害人一方,该如何处理呢?

需要由救助基金救助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应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向事故发生地救助基金管理受理网点提出救助申请。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抢救垫付申请书;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

3、由受害人近亲属申请的,还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垫付丧葬费用,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丧葬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死亡证明;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尸体处理通知书》;

4、火化通知书;

5、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明、近亲属证明或公证书。

申请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应提供:

1、道路交通事故家庭特殊困难一次性经济补助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人无力赔偿的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害人急诊和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或受害人死亡证明;

5、申请人家庭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关于家庭特殊困难的证明。

执业机构:湖南柯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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