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的共有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

时间:2011-05-30 14:27:57  作者:刘国军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咨询:我在婚前双方就共同出资购买了房屋,房产证日期也是在婚前。在房屋产权证上也是两人的名字,并明确注明各占房屋的50%。现在我也通过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了婚,并且判决以生效。但法院并未对婚前这处房屋作出判决。要求另案起诉。现在对方及其父母仍住在房屋内(对方及父母无其他居住地、我也无其他居住地),并且法院判决后对方就换了房屋的钥匙,使其我无法进入。我也曾和对方就房屋问题进行过协商。提出1:我要房屋,按市价付一半给对方。2:对方要房屋,按市价付一半给我。3:将此房屋卖掉,各自分一半。但对方都不同意,就是一直赖着。
请问:我现在就这房屋最好应该怎么办?
我能强行开锁进入居住吗?
如我起诉法院,该提起何种诉讼?
向我现在的情况法院一般会如何判决?
诉讼费用应该是多少?
我现在经济困难,可不可以向法院提出等判决了再付诉讼费?谢谢大家了!!!

解答:此房产属于你们俩的婚前共有财产,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法院在离婚判决中并未对该房屋作出处理。

当前,你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至于诉讼费用,一般而言,需由原告预交。

执业机构: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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