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丈夫去世遗产如何处理

时间:2011-05-30 14:30:06  作者:刘国军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咨询:你好!我和丈夫各自离异后重组的家庭,他带着一个儿子,我带了一个女儿,不幸的是他突然病逝,而且并没有留下什么遗言。他生前我们曾经有当着我女儿的面说过一些财产属于我的,留给我和丈夫养老,不给孩子们继承。请问:我和丈夫所说的这部分财产可以不用分配吗?
现在只剩下我、我女儿(今年18岁)、他儿子(今年20岁)、他母亲。请问财产怎么进行分割?

解答:1、因你前夫没有留下遗嘱,故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2、因你与前夫早已离婚异并已完成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故你对你前夫的遗产并无继承权。

3、你前夫生前所说部分财产属于你,但因该财产的所有权并没有实际转移,故你前夫的赠与行为无效。

4、你前夫的遗产应由你女儿、他儿子及其母亲共同继承。

执业机构:北京市隆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西城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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