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6-16 19:34:50 作者:www.148lihun.com 文章分类:财产分割
本文由合肥离婚律师整理
问:我们是1998年结婚,当时我爱人单位有福利房分配但我们无钱购买,我父母亲就出钱购买并装修给我们结婚(手中有购房发票和装修收据)。现在我们夫妻感情和想离婚,我父母亲想收回该房,但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爱人的名字。请问:这套房子是归我们所有,还是归我父母所有。
答:按《民法通则》的规定,如果是拿结婚证之后购买,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你父母出资行为与你们构成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是拿结婚证之前购买,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的房产,你父母的出资行为要么是赠与行为,要么是债权债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