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时间:2011-06-16 19:42:41  作者:www.148lihun.com  文章分类:子女抚养

本文由合肥离婚律师整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方有权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执业机构: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安徽 合肥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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