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10 17:05:59 作者:钟乐军 律师 文章分类:法律问答
无效婚姻,是指因为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即法律不予承认和保护的婚姻。根据婚姻法,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广州律师法律咨询网/www.zhlj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