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29 10:57:0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事务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深圳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理事
《知识产权》理事会理事
2004年-2006年亚太法律500强
2005年度福田区纳税百佳民营企业
教育部2006年科技进步二等奖
深圳市2007年度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2007全国证券业务综合排名前15名
深圳市2008年度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2009年深圳知名品牌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诉讼网:http://www.0755lawyer.com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
发生借款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借款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因借款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提前还款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剩余时间的利息
这主要看双方之间的约定。如果约定提前还款也要支付利息,而且这种利息又不超过我国关于利息的限制性规定,即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即使提前还款,也要支付利息;如果双方û有这方面的约定,可以不必支付剩余期限的利息,我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擅自更改借钱用途应该怎ô办?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δ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预先扣除借款利息有法可依吗?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û有约定就不必支付利息吗?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û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事务所 来访·线: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4层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投资大厦东侧)
地铁:乘坐地铁一号线“购物公园”站下
公交:乘坐101、105、113、K113、123、204、223、301、320等到“投资大厦”或“广电大厦”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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