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借款纠纷律师 深圳借贷纠纷律师 深圳借款合同纠纷律师

时间:2011-12-29 10:57:06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 刘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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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借款纠纷律师:借款纠纷的诉讼时效

发生借款纠纷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自己的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借款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因借款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提前还款是否需要继续支付剩余时间的利息

这主要看双方之间的约定。如果约定提前还款也要支付利息,而且这种利息又不超过我国关于利息的限制性规定,即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即使提前还款,也要支付利息;如果双方û有这方面的约定,可以不必支付剩余期限的利息,我国合同法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擅自更改借钱用途应该怎ô办?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应该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δ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预先扣除借款利息有法可依吗?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深圳借款纠纷律师:û有约定就不必支付利息吗?

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û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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