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王振群免予刑事处分案

时间:2011-11-20 05:53:34  作者:周福旭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本溪市十大杰出青年王振群,在扩建养殖场过程中。因占地被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1年有期徒刑缓期执行2年。由于该案缺乏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周律师代理后。经过申诉。进过桓仁县人民法院(2010)桓刑初字第00072号刑事判决。撤销原判决,改判王振群罚金刑。
执业机构:辽宁名熙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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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刑事辩护 合资合作 调解谈判 私人律师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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